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755号(教育类322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高提案〔2021〕173号

  您提出的《关于创新体制机制,促进八年制医学教育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卫生健康委,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所说,八年制医学教育是培养基础宽厚、临床综合能力强、具有临床科研潜质和国际视野的高层次医学拔尖人才的重要途径。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八年制医学教育工作,加大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力度。

  一、关于医教协同,制定八年制培养基本要求和学位授予新标准的建议

  八年制医学教育是我国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从国情出发,探索开展少而精、高层次、高水平、国际化的医学拔尖创新人才改革实践。正如您所说,在我国医学教育进入改革发展新时代的大背景下,八年制医学教育要以新定位确定培养目标。经过二十年的改革培养,八年制培养目标已基本确立,2018年,教育部组织专家研究制定了《八年制临床医学教育标准》,提出了八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培养目标、毕业生应达到的基本要求、课程、学生、教师等标准。教育部将进一步对八年制医学教育进行系统深入研究,坚持“加强基础,注重临床,培养能力,提高素质”的原则,强调夯实医学生全面发展的宽厚基础,提升医学生临床综合能力,培养医学生临床科研潜质,拓展学生国际视野,培养人文底蕴深、理论基础厚、临床能力强、创新潜质高的医学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八年制医学生的培养基本要求和学位授予标准,为各校八年制医学教育培养模式改革提供遵循。

  二、关于过程各表,探索八年制医学教育综合改革新模式的建议

  目前,各高校按照八年一贯、整体优化的原则,遵循医学教育的规律,顺应医学、科学发展的趋势,紧密结合国情和校情,在教育理念更新、课程内容优化整合、混合式教学方法改革等方面都进行了积极的实践与创新,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医学教育拔尖人才培养模式。正如您所提,202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推进基础与临床融通的整合式八年制临床医学教育改革,加大政策保障力度,支持八年制医学专业毕业生进入博士后流动站。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正抓紧落实文件,已经形成了44条具体改革举措,其中包括加大支持八年制医学专业毕业生进入博士后流动站力度。此外,教育部正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进一步做好八年制临床医学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就加强医学预科教育、医学教育和实践能力培养、科学研究训练等方面深化八年制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同时提出有效衔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政策保障措施。

  三、关于管理改革,建立招生计划弹性管理新机制,通过博士生“申请-考核制”转段入学注册学籍的建议

  为确保八年制医学生的培养质量,教育部要求各有关招生单位在培养过程中要加强分流和淘汰,转段过程中要进行必要的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阶段学习。

  当前,教育部正在组织修订学科专业目录,完善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设置。其中,专门成立了医学门类专家组对相关学科专业设置调整建议开展论证工作,您提出的八年制医学教育设置特殊的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问题已由专家组统筹研究论证。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教育部

2021年9月28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曹建)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