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高建议〔2021〕81号
您提出的“关于将互联网和大数据通识教育课程列为高等教育及职业教育基础课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专业人才培养方面
一是优化专业结构。教育部引导高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办学能力,加大互联网及大数据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力度。仅2020年新增设互联网及大数据相关本科专业点294个(其中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点62个、机器人工程专业点53个、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专业点59个、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点8个、物联网工程专业点12个、网络工程专业点2个、智能制造工程专业点84个、区块链工程专业点14个)。二是完善质量标准。为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及大数据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工作,教育部成立新一届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充分发挥教指委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作用,研究制定《电子信息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计算机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作为专业准入、专业建设和专业评价的依据,推进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三是强化示范作用。2019年4月,教育部面向全国所有高校、全部专业启动一流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突出示范领跑作用,推动专业办学质量提升。目前已组织认定了华东师范大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电子科技大学等6所高校网络空间安全专业、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等8所高校网络工程专业、北京交通大学等9所高校物联网工程专业为国家级本科一流专业建设点。
二、关于课程教材建设方面
一是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开设相关基础课程。2018年,教育部发布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对所有本科专业类的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师资队伍、教育条件、质量保障体系等提出要求,并列出了各专业类核心课程体系建议。据统计,多数专业都在公共基础类课程中设置了信息技术课程,并明确学生应具备互联网和大数据相关素养。如图书馆学要求学生能熟练地掌握计算机、软件、系统设计与网络技术应用的知识,电子商务类专业要求学生具备良好的计算机操作与互联网应用能力。2019年教育部印发《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指导职业院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齐开足公共基础课程,将信息技术列为公共基础必修课程或限定选修课。二是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加大相关课程教材供给。2019年教育部发布《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启动实施一流本科课程双万计划,大力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目前已有清华大学“大数据机器学习”、武汉大学“网络大数据搜索引擎虚拟仿真实验”等60余门相关课程被认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示范推动互联网和大数据相关课程建设与应用共享。2020年,教育部遴选公布“办公软件高级应用”等一批计算机应用领域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高职),为职业院校、广大师生和社会学习者提供优质课程教学资源与服务。同时,组织完成“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建设与遴选工作,公布《大数据技术导论》《Hadoop大数据平台构建与应用》《Spark大数据技术与应用》《大数据分析与挖掘》等10余种互联网及大数据领域“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
三、关于提升教师能力方面
一是提升信息化教育能力。2015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大力推进慕课建设应用,同时要求高校“依托高校、相关机构、专家组织和在线开放课程公共服务平台,根据教师、学习者的需求变化和技术发展,开展课程建设、课程应用以及大数据分析应用等培训。”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教育部印发《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高厅〔2020〕2号),再次要求高校“开展网上在线教学培训,帮助广大教师适应新型教学环境、掌握在线教学技能”,指导高校建立健全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培训机制,努力提升教师信息素养。二是开展教学能力比赛。2020年,教育部组织开展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5290所职业院校21.9万名教师参加。通过教学能力比赛积极引导院校和师生及时调整教学策略、组织形式、资源类型,推动创新、完善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方式,推动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全面提升,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四、关于试点示范先行方面
目前,教育部已支持宁夏和湖南分别开展“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和教育信息化2.0试点省建设,指导创建“智慧教育示范区”,遴选2批共18个创建区域和2个培育区域。会同中央网信办开展人工智能条件下教育社会实验工作,组织专家组开始优秀案例遴选和实地调研工作。指导中央电教馆开展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已从10类应用模式中遴选包括贵州的“贵阳市‘互联网+’教育精准扶贫‘扶智提质’实践共同体”在内的58个不同方向的实践共同体,鼓励学校开展试点示范,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虚拟现实等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深入应用。下一步,教育部将进一步鼓励和引导贵州等中西部地区开展试点示范,先行先试。
五、关于产教协同育人方面
一是开展“1+X” 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创新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和评价模式,开展“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以社会化机制分四批遴选发布300个培训评价组织的447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其中包括“大数据应用开发(Python)”“大数据平台管理与开发”“大数据分析与应用”等一批大数据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指导院校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有机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持证毕业生就业创业优势逐步显现。二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学生创新创业。自2015年以来,教育部连续举办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累计吸引375万个团队的1577万名大学生参赛,已成为我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大赛鼓励企业科研成果、人才、资本参与进来,营造了科教结合、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良好生态,实现了高校智力资源、技术资源、项目资源与企业和投资机构的金融资源、市场资源、社会资源等精准对接,已成功孵化一大批高质量创业项目。三是实施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教育部通过政府搭台、企业支持、高校对接、共建共享,组织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有效激发了各方面的积极性。2020年,组织认定了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大学联合申报的“大数据管理技术混合式课堂建设”、北京知链科技有限公司与南开大学联合申报的“‘四新’背景下区块链通识教育实践平台建设研究”等互联网和大数据相关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200余项。
您提出的建议十分必要,对推进教育信息化、培养学生互联网思维具有重要价值。收到建议后,教育部深入研究,围绕加强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进一步加强相关专业建设
教育部将以“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原则,对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计算机类专业加强计算思维、互联网思维培养。实施“保合格、上水平、追卓越”三级专业认证,深化高校专业结构性改革,推动相关专业不断提升教育质量。
(二)进一步推动相关课程建设
教育部将继续支持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院校根据自身定位和学生培养需求,开设关于互联网和大数据等选修课程、拓展课程或专题讲座(活动),持续推动大数据领域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
(三)进一步鼓励相关教材建设
制定“十四五”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材建设指导意见,采取编选修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材规划,加强包括大数据等在内的新兴领域专业、前沿领域专业教材建设。
(四)进一步加强产学合作
深入实施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扩大高校和企业参与面,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有针对性的加强互联网和大数据领域合作项目,2021年将重点支持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等方向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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