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高建议〔2021〕93号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贵州省高校建设水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教育部高度重视中西部高等教育发展。近年来,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采取一系列有力举措支持包括贵州在内的中西部高校改革发展,相关工作取得有效进展。
一、加大对贵州高校的支援力度
一是部省合建贵州大学。2018年2月24日,教育部与贵州省签署部省合建贵州大学协议,支持贵州大学依托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大型系列化研究平台,提升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在学科专业建设、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考核评价、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与直属高校享受同等对待。合建工作实施以来,连续三年组织专家组赴贵州大学进行部省合建工作实地调研,指导学校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按照“同等对待”要求研究提出了8个方面16条支持举措;指导贵州大学编制优势学科对接地方主导特色产业工作方案及大型系列研究设施建设方案,每年安排部省合建中央专项经费1亿元支持贵州大学大型系列研究设施建设;组织浙江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3所高校与贵州大学开展对口合作。二是对口支援贵州高校。通过实施“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支持浙江大学对口支援贵州大学、厦门大学对口支援贵州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对口支援贵州师范学院、苏州大学对口支援贵州医科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对口支援贵州民族大学、西南大学和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对口支援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中央财经大学对口支援贵州财经大学,积极推动支援高校在学科专业建设、师资培训、学生交流、科学研究等方面支持贵州受援高校发展。三是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十三五”期间,教育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实施“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二期)”,遵义医科大学“公共教学实验楼与图书馆项目”、贵州民族大学“综合教学实验室与图书馆建设项目”、贵州财经大学“大数据金融人才综合实验实训平台建设项目”、贵州中医药大学“综合教学实验楼及实训中心建设项目”入选,各相关高校通过五年建设,基础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办学实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加大对贵州高校资金支持
近年来,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大力支持包括贵州在内的各省地方高校的发展。2016年12月,财政部、教育部印发《关于印发〈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6〕72号),在支持地方高校发展资金、地方高校生均拨款奖补资金的基础上,整合设立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资金分配向包括贵州在内的中西部地区倾斜。贵州可按规定统筹支持地方改革发展资金,支持所属高校“双一流”建设、人才培养、新学科专业建设。
三、支持贵州高校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指导贵州高校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深入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通过实施一流课程、一流专业“双万计划”,“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支持贵州高校打造一流人才培养高地,构建与各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相匹配的学科专业体系。近三年,支持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民族大学等贵州高校增设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网络空间安全等本科专业点121个,引导贵州高校大力发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2019、2020年,认定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财经大学等11所贵州高校的92个专业点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认定贵州医科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贵阳学院等21所贵州高校的217个专业点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很有针对性、建设性,我们将在后续工作中认真研究吸收。下一步,教育部将加快推进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继续加大对贵州高校支持力度,引导贵州高校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区域发展能力。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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