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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5133号建议的答复

教高建议〔2021〕96号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医学本科教育,提高执业医师队伍素质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卫生健康委,现答复如下: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呈现巨大的发展,但随着人民群众对健康和医疗提出的更高要求,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执业医师队伍十分重要。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医学教育工作,不断深化医教协同,加大医学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提高医学人才培养质量。

  一、关于加大对医学教育的投入,扩大本科医学教育规模,逐步缩小大专及其以下医学教育规模的建议

  2017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明确提出,要夯实五年制医学教育的基础地位,不断提高生源质量,提升医学专业学历教育层次;本科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专业要逐步实现一本招生,要采取措施吸引优质生源报考医学专业,鼓励举办医学教育的中央部门所属院校适度扩大本科医学类专业招生规模,增加优质人才供给;中职层次农村医学、中医专业要逐步缩减初中毕业生招生规模;根据行业需求,严格控制高职(专科)临床医学专业招生规模,重点为农村基层培养助理全科医生。202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明确提出,要提升医学专业学历教育层次;一方面严格控制高职(专科)临床医学类专业招生规模,另一方面稳步发展本科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专业教育,同时坚持以需定招,合理确定招生规模和结构。近年来,按照医学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规划,教育部支持各地根据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求和医学教育资源状况,设置医学院校数量,确定医学生招生数量。

  据统计,2010-2020年,全国新增举办本科临床医学教育的医学院校34所(从158所增至192所),其中支持中西部地区增设了19所。同时,10年来,本科临床医学招生规模从8.7万人增至9.8万人。关于到2035年,大专及以下医学教育停止招生的建议,我部将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进行深入研究,根据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求进行科学规划。

  二、关于支持医学教育条件好的大专类院校改善条件,逐步升级为医学本科教育的建议

  2014年5月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明确规定,中等职业学校不升格为或并入高等职业院校,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不升格为或并入本科高等学校,形成定位清晰、科学合理的职业教育层次结构。《教育部关于“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17〕3号)明确要求,“十三五”时期继续坚持“高等职业学校原则上不升格为本科学校,不与本科学校合并,也不更名为高等专科学校”的基本政策。“十四五”时期,我部将根据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求和教育发展总体规划,统筹研究部分办学历史长、办学条件好、经验丰富的大专类院校未来发展问题。

  下一步,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将进一步加强医教协同,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坚持以需定招,加强医学人才供需平衡机制研究,科学制定医学教育人才培养规划,夯实临床医学专业五年制本科教育的基础地位,不断提升医学人才培养质量,提高执业医师队伍素质能力,助力健康中国建设。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教育部

2021年8月27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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