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高提案〔2021〕126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支持新疆医学人才培养力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教育部一直高度重视支持新疆医学人才培养工作,多措并举,加大力度,推动新疆地区医学教育改革发展,支持新疆地区培养了大批“留得下、用得上、有发展”的医学人才。
一、顶层设计推动新疆医学教育改革创新
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推动我国医学教育改革创新发展作出总体部署,同时明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统筹资源、落实责任,把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本部门重点工作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指导意见》出台以来,教育部积极指导各地出台加快本地区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配套落实政策。2021年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印发自治区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1〕1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推动新疆地区医学教育创新发展,提升医学人才培养质量,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改革举措。《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用胡杨精神育人、为兴疆固边服务,把医学教育摆在关系教育和卫生健康事业优先发展的重要地位,立足基本国情和新疆区情,以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新医科建设为抓手,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分类培养研究型、复合型和应用型人才,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推进健康新疆建设、保障人民健康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关于深化医学教育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建议
正如您所说,新冠肺炎疫情对医学教育工作的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提出了新挑战。近年来,教育部不断深化医学教育改革,积极加强医学生公共卫生相关知识能力培养。
2018年,教育部发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其中临床医学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明确要求,学生应掌握传染病的发生、发展以及传播的基本规律,掌握常见传染病的防治原则;同时要求在课程计划中必须安排公共卫生课程,培养学生的预防战略和公共卫生意识,使其掌握群体保健的知识和技能。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明确要求,学生要熟悉预防医学知识,了解常见传染病的发生、发展、传播的基本规律和防治原则。2020年,《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提出,强化对医学生的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传染病防控知识等教育,组织编写传染病学等医学类精品教材。对医学生的公共卫生知识能力培养提出了明确要求。
三、关于强化思政课程教育,培养医学生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扎根边疆的胡杨精神的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医学生医德医风和职业素养教育,2018年教育部发布的《标准》中,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明确要求,医学生要珍视生命,关爱病人,具有人道主义精神;将预防疾病、驱除病痛作为自己的终身责任;将提供临终关怀作为自己的道德责任;将维护人民的健康利益作为自己的职业责任。同时,在医学人才培养的课程计划中,要求高等医学院校必须安排人文科学、医学伦理学等课程,培养医学生的人文关怀精神。在《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中,也对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毕业时应达到的职业素养提出了明确要求,学生毕业要能够根据《中国医师道德准则》为所有患者提供人道主义的医疗服务,能够了解医疗卫生领域职业精神的内涵,在工作中培养同理心,践行尊重患者和提供优质服务等行为,提升真诚、正直、团队合作和领导力等素养。2020年,《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提出,强化医学生职业素养教育,加强医学伦理、科研诚信教育,发挥课程思政作用,着力培养医学生救死扶伤精神。推动强化医学生仁心仁术的培养。
四、关于以新医科统领医学教育创新的建议
近年来,教育部大力支持新疆医学教育发展,努力为新疆培养更多优秀的实用型高层次临床医学人才。
(一)中央财政支持培养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
2010年6月,教育部与原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社会〔2010〕1198号),正式启动了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并提出“两免一补”(免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政策,重点为乡镇卫生院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医疗卫生人才。2011年以来,教育、卫生、人社、财政等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医教协同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重要文件,从招生录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就业安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薪酬待遇及履约管理等方面形成了推动改革的政策合力,明确提出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推进农村基层本地医学全科人才培养。
自2010年以来,中央财政根据新疆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求,对新疆地区定向医学生培养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累计支持为新疆地区乡镇卫生院培养了免费医学生2195名,为新疆地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2021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培养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8号),明确提出2021年中央财政将继续支持新疆地区,计划招收培养订单定向本科医学生540人,持续为新疆地区乡镇卫生院补充全科医学人才。
2021年,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实施方案》中进一步明确提出逐步扩大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规模,继续支持为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培养本科定向医学生,招生规模每年不少于400人,重点向南疆四地州倾斜。结合实际需求继续实施自治区面向农牧区高中起点专科层次医学生培养项目,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一批“小病善治、大病善识、重病善转、慢病善管”的防治结合全科医学人才,招生规模每年不少于 300人。
(二)切实加大医学人才培养支持力度
近年来,教育部积极支持新疆地区加大医学人才培养力度。2021年2月,印发《教育部关于公布202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1〕1号),支持新疆医科大学增设中医康复学、生物医药数据科学专业,支持塔里木大学新增临床医学专业。目前,新疆地区共有医学类本科专业布点48个,年平均招收本科临床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护理学类等专业类医学生5000余人,有力支持了新疆地区的医疗卫生事业建设。
自治区政府出台的《实施方案》中也明确提出,提升医学专业学历教育层次。强调加强医学类院校建设,系统推进综合性大学医学教育统筹管理。稳步发展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本科专业教育。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提升培养层次,适度扩大医学类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力争2025年达到 4000人左右,优化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的比例;大幅增加医学类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力争2025年达到1000人左右。
下一步,教育部将根据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不断指导各地落实国办《指导意见》精神,推动医学教育改革创新发展,全力提升医学人才培养质量。同时继续支持新疆医学人才培养工作,为新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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