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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706号(教育类058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高提案〔2021〕186号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制度集成创新,拓展产业人才培养渠道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加强合作,积极采取措施,完善顶层制度设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扩大职业教育对外开放,深化产教融合,拓展支持渠道,持续推进高质量人才培养。

  一、完善顶层制度设计

  一是推进职业教育法修订。教育部积极推进职业教育法修订工作, 已形成修订草案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草案第十一条规定,“国家鼓励职业教育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支持引进境外优质资源发展职业教育,鼓励招收接受职业教育的留学生,鼓励有条件的职业教育机构赴境外办学,支持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证书资历互认”。第二十四条规定,“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就业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的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奖励;符合条件的,可以认定为产教融合型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支持”。

  二是加快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2018年1月,全国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办学研究联盟在山东成立,涵盖24个省份的4所本科院校、73所高职院校、16所中职学校和22家企业。2020年,教育部办公厅转发山东省《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指导意见(试行)》(教职成厅函〔2020〕13号),迈出了地方职业教育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重要步伐。

  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一是开展未来技术学院建设,培养未来技术领军人才。2020年,教育部印发《未来技术学院建设指南(试行)》(教高厅函〔2020〕6号),拟在专业学科综合、整体实力强的部分高校前瞻布局一批未来技术学院,推动人才培养全方位创新变革,培养未来科技领军人才。2021年5月,印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未来技术学院名单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6号),认定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天津大学等12所高校为首批未来技术学院建设单位。

  二是开展现代产业学院和行业特色学院建设,培养产业急需人才。2020年,教育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教高厅函〔2020〕16号),在特色鲜明、与产业紧密联系的高校建设若干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等多主体共建共管共享的现代产业学院;印发《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建设指南(试行)》(教高厅函〔2020〕11号),聚焦国家软件产业发展五大重点领域,培育建设一批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储能技术专业学科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4年)》(教高厅函〔2020〕1号),加快培养储能领域“高精尖缺”人才。

  三、扩大职业教育对外开放

  一是引进国(境)外优质教育资源,积极稳妥扩大教育领域外资准入门槛。截至2020年,经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审批通过的职业教育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共898个。根据《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外方可单独在2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学制类职业教育机构。

  二是指导各地各校学习借鉴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经验。太仓、芜湖等合作区实现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本土化。蒲江合作区在西部率先引进德国AHK认证体系,建设中德(成都)AHK双元制职业教育培训基地。

  三是立足自贸区、自贸港需求支持境外高校独立和合作办学。2020年8月,海南省人民政府与德国比勒菲尔德应用科技大学签署了框架协议,对邀请该校在洋浦独立办学进行意向性约定。目前已推动有关高校在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举办中外合作办学二级机构的行政许可程序,批准设立上海商学院上海洛桑酒店管理学院、北部湾大学东密歇根大学联合工程学院。

  四、深化产教融合

  一是建立政策组合拳,推进产教融合试点。教育部等部门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教职成〔2018〕1号)、《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发改社会〔2019〕590号)、《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建立健全校企合作的基本制度框架,对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和减免教育附加费等支持。2019年9月,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出台《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发改社会〔2019〕1558号),在全国开展产教融合试点。

  二是培育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2019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开展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建设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92号),启动实施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工作。截至目前,两批共培育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299个。

  三是深入推进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育部等部门印发《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教职成〔2019〕6号)、《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开展“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和学徒制试点。截至目前,已遴选出4批、300个培训评价组织的447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参与试点,分三批布局了558个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覆盖1000多个专业点,惠及10万余学生(学徒)。

  五、加强资金金融支持

  一是落实支持措施。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2021年安排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277亿元,比上年增长20亿元,增幅7.7%。银保监会督促银行保险机构认真落实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为社会力量办学提供支持。

  二是加大产教融合投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十三五”期间通过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238亿元,重点支持建设968个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通过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方向)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435亿元,支持建设164个公共实训基地。银保监会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模式,开发适合产教融合项目特点的多元化融资品种。证监会依法依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等方式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教育部等部门将继续加强沟通合作,做好产业人才培养工作。一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指导支持各地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推动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共建共享。二是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入推进行业特色学院建设,推动组织模式创新。三是推进国际合作办学,重点瞄准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伙伴开展合作,推动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创新。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1年9月22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刘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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