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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191号(教育类021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提案〔2019〕第59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优化台生在祖国大陆学习、就业和创业环境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务院台办,现答复如下:

  教育部历来高度重视台湾青年学生招收培养工作。截至2018年底,共有12000多名台湾学生在大陆高校就读。进一步做好大陆就读台生工作,是扩大两岸教育交流合作的重要途径,也是深入争取台湾民心的重要实践。近年来,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不断推出惠及广大台湾学生的优惠政策和有效措施,为台湾学生来大陆求学发展创造更有利条件。

  一、完善对在校台生的培养、管理和服务工作

  教育部等六部门于2016年联合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要求各地各高校坚持“保证质量、一视同仁、适当照顾”的培养原则,保证培养质量、保障台湾学生合法权益,实现台湾学生与大陆学生同等学费、同等医疗保障政策,享有专项奖学金。学业上对出现学习困难的台湾学生给予更多关心、支持,通过专门安排辅导课,增设特色课程等方式,为他们顺利就读排除障碍、提供便利。

  2017年10月,教育部会同财政部联合修订并印发新版《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大幅提高了奖学金奖励标准,并增加了奖学金名额,使获奖学生比例不低于30%,为更多的台湾学生来大陆学习创造更好的经济条件保障,受到台湾学生及家长的普遍欢迎。下一步,教育部将进一步完善台湾贫困学生资助体系,推进台生申请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工作。

  二、加大对在校台生就业创业指导和扶持力度

  2017年6月,教育部正式印发《关于做好在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就读的港澳台应届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高度重视做好港澳台毕业生就业工作,为有就业意愿符合条件的港澳台毕业生发放就业协议书和签发就业报到证。目前,各普通高校均设有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为台湾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各高校还专门梳理台湾同胞就业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通过课程、讲座、就业APP、微信等方式向台湾学生开展就业辅导和咨询、精准推送政策信息。

  为进一步支持台湾青年在大陆实习、就业、创业,国务院台办会同有关省市和部门举办多种交流讲座和论坛活动,组织开展台湾学生暑期实习活动,设立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基地和示范点。每年会同国资委、科技部、工商联及全国台企联等,为大陆高校台生提供实习岗位,组织实习活动。此外,目前在包括北京、上海等12个省市开放台胞报考事业单位试点工作,台生可按照同等待遇原则选择报考。今后,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为台生提供更多机会,满足台生实习、就业、创业需求。

  三、提升规范化水平,加强高校港澳台学生师资队伍建设

  教育部要求招收港澳台学生的高校均应制定、完善港澳台学生校内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港澳台学生管理机构,归口统筹,根据实际情况配置港澳台学生辅导员岗位,加强管理人员队伍的建设安排。

  由于目前各校在校台生人数差异较大,多则近千人,少则仅为个位数,各校工作力量不一,工作机制各有特点。今后,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高校港澳台办职能,充实加强相关工作机构的工作力量,合理配置港澳台学生专职辅导员,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继续举办教育领域对港澳台工作干部培训班,大力提升教育领域对港澳台工作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

  四、重视惠台政策的宣传执行工作

  “31条措施”发布以来,国务院台办通过新闻发布会平台定期发布各地各部门落实的最新进展情况。海峡两岸互联网交流委员会还发布了“31条措施”APP,集中展示大陆各地落实“31条措施”的实施细则、最新资讯并解答网友提问。今后,教育部将指导台生较集中的高校开展相关政策宣讲。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的待遇”,教育部将继续按照中央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对台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进一步研究、完善相关政策,为台湾青年来大陆求学就业创业发展创造更多有利条件。

  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9年10月14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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