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964号建议的答复

教港澳台建议〔2021〕161号

  您提出的“关于内地高等院校面向香港国际学校招生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务院港澳办,现答复如下:

  教育部高度重视内地高校面向香港招生工作,不断扩大招收香港学生院校范围,扩宽香港学生入学渠道,稳步扩大招生规模。截至2020年底,共有近390所内地高校具备招收香港本科生资格,近230所高校具备招收香港研究生资格,近130所高校具备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资格。依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报考或入读内地的香港考生必须具有香港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学生可以通过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考试、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考试、依据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以及自主招生等多种方式,经内地高校录取,取得入学资格。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是香港学生升读内地高校的重要渠道之一,近年来,尽管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香港学生报考内地高校热情不减。2020年,依据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申请内地高校的香港考生近4000人,同比增长13%。2021年,在报名参加中学文凭考试的香港学生数量减少约1%的情况下,香港学生报名内地高校确认人数比上年增加近两成。截至2020年底,在内地高校就读的香港学生超过1.6万人。

  目前,在香港国际学校就读的香港籍学生均可按照个人意愿选择上述适宜的考试方式报考内地高校。您提出的关于面向香港国际学校招生的相关建议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教育部将认真研究,并充分考虑香港特区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意见及香港学生需求,进一步拓宽招生渠道,为香港学生来内地就读学习提供更多便利。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1年8月18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