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6〕第310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陕西铜川和北京中医药大学合作办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陕西省铜川市中医药文化历史悠久、药材资源丰富、医药产业基础深厚,在铜川创办以中医药为特色的高等教育,对推动我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发展、带动地方产业升级、加强校企合作及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具有重要意义。北京中医药大学作为以中医药学为优势特色学科的全国重点大学,与和自身优势学科密切相关、具备相应产业基础的铜川市开展合作,对于促进中医药学科的发展、提升科研水平、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都有积极意义,教育部原则上支持。
二、直属高校与地方合作办学有多种模式,包括建设新校区、设立独立学院、创建研究院或产学研合作平台、实践创新基地等。合作模式不同,相应的审批主体、审批方式、筹资方案、经费支持等也不同。建议陕西省铜川市和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入论证合作办学的具体模式,形成完整具体的工作方案,按管理权限报教育部或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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