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2950号(教育类284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提案〔2017〕第271号

  您提出的“关于充分利用有利时机 建成一流义务制教育设施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教育部一直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国家先后实施了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中西部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等一系列专项工程,支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

  2013年底,教育部、财政部统筹薄改计划、初中工程、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等资金,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主,分“校舍及设施建设”和“设备及图书购置”两类项目,支持实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力争用5年时间使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基本达标。2014-2017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1300多亿元,支持义务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十三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实施“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支持包括义务教育学校在内的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其中,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重点支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革命老区县、民族自治县、边境县,主要任务是改善学校教学及辅助用房、学生宿舍、食堂(伙房)、运动场地、足球场等教学和生活设施,建设急需必要的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2016-2017年,共安排中央投资166亿元支持义务教育学校基础设施建设。

  2016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壁垒,使义务教育与城镇化发展基本协调,统筹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向乡村和城乡结合部倾斜,大力提高乡村教育质量,适度稳定乡村生源,着力解决“乡村弱”和“城镇挤”问题,巩固和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加快缩小县域内城乡教育差距,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下一步,教育部将制订关于加强农村小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文件,组织实施好“全面改薄”“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等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

  您提出的“结合新农村建设和社区建设,增加由学校、社区、乡镇共享的文化、体育、娱乐设施”的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教育部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促进条件允许的地方学校、社区、乡镇共享文体设施。

  对于您提出的“结合抗震防灾布局,将学校的辅助设施建成区域避难所和备用处”和“结合精准扶贫,实行以工代赈,扩大脱贫途径”的建议,我们将积极研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教 育 部

2017年10月24日

收藏
(责任编辑:刘潇翰)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