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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4046号(教育类402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提案〔2017〕第273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健全京津冀职业教育协同合作机制的提案”收悉,经商北京市人民政府、河北省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协调机制”问题

  教育部和京津冀三省市教育部门积极推动京津冀职业教育融合发展,着力构建职业教育协同合作机制。自2014年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以来,京津冀三省市教育部门紧密合作,努力形成共识,签署合作协议,深化交流合作,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协同发展工作机制。河北省分别与北京市、天津市签署了职业教育协同发展框架协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搭建了一批校企合作、产教对接平台,举办和组织了一系列的交流活动。北京朝阳区与河北唐山市教育部门签署了职业教育战略合作协议,在教育教学资源共建共享、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师生交流等方面共同开展实践和研究。河北省职业院校加强与京津两地职业院校对接,在技能人才培养、教师队伍建设、学生互访、共享实训基地等方面开展交流与合作,共签署合作协议280多项,建立协作组、研发中心、校企合作试点、实训基地等1100多个,共同开发专业教学标准、教学模块350多个,举办多种对接会、研讨会、经验交流会480余场次,学校之间开展教师交流1760余人,联合办学招生人数达3万多人。

  二、关于“创新教师流动机制”问题

  教育部着力推动京津冀三省市职业院校人事制度改革,促进教师、企业能工巧匠之间交叉流动,探索建立三省市职业教育资源台账,推动形成常态化的人员交流和资源共享机制。天津市对《高职院校教师职务评审条例》进行修订,突出职业教育对教师职业生涯发展的要求和引导,部分院校根据实际教学需求,实行聘请校外教师及专家来校任教的流动模式。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与承德分校共建期间,将探索“总校、分校互为流动”的模式,承德分校连续三年向总校派送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总校选派相关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以外聘教师身份到分校任教,学校对挂职期间的工作计入总校考核体系。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与河北怀来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定期开展教师交流,对河北怀来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进行培训。河北省唐山市第一职业中专多名教师到北京昌平职业学校挂职培养。

  三、关于“加强职教研究协同合作”问题

  三地教育部门共同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着力打造“人力资源需求信息共用共享平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区域性协作平台”“现代服务业创新创业型人才共育平台”“师资与学生交流交换平台”“现代服务业区域性研究平台”京津冀协同合作5大平台,以及合作对话机制、协同创新机制、区域共研机制和区域联动机制4大机制,促进京津冀地区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京津冀三省市以专业为纽带,先后成立交通、卫生、艺术、外事服务、城市建设与管理、互联网+、非物质文化保护等各类京津冀职业教育联盟和集团,吸纳三地众多院校参与,通过举办高峰论坛、教学研讨、技能比赛等形式广泛开展交流与合作,成为推动京津冀职业教育协同发展的重要载体。河北省职业技术教育研究所、北京教科院职成教研究所、天津教科院职成教研究所共同签署《京津冀职业教育科研组织合作协议》,成立了京津冀职业教育协同发展研究中心,发布了“国家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研究课题”。研究中心凝聚三地科研力量,协同探索京津冀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思路,梳理凝练京津冀职业教育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成果。在北京成立“京津冀职业教育教学协同发展联盟”,深入推进三地的职业教育向教育科研、教育教学内涵合作。目前,京津冀职业教育协同发展研究中心已发布四期《京津冀职业教育协同发展简报》,成为京津冀职业教育信息互通、成果交流和决策参考的重要载体。

  今后,教育部将会同京津冀三省市教育部门不断完善职业教育协同发展工作机制,加强省市级层面的统筹工作,建立由三省市职业教育协同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举办现代职业教育与现代产业发展对接会,搭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师资与学生交流交换等平台。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教 育 部

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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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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