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提案〔2017〕第274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京津冀职业教育资源相互开放的提案”收悉,经商北京市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河北省人民政府,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发挥互补优势,实现京津冀职业教育协同招生”的建议
京津冀三省市教育部门已经建立职业教育招生计划协商机制,对跨省市安排的招生职业院校、专业构成、计划规模进行会商。北京市在疏解非首都功能的任务背景下,坚持在中等职业学校招收非京籍学生计划上向河北和天津倾斜。注重根据北京城市战略定位和产业结构调整,确定面向河北和天津招生的学校和专业,突出“高精尖缺”的专业设置导向。天津市不断调整优化职业院校的招生规模及类型结构,实现区域办学效益最大化,聚焦京津冀产业需求,完善招生协商机制,深化职业教育协同招生。北京市与河北省初步开展了职业教育“2+1”招生工作对接。天津市多所职业院校与河北省多地市职业学校展开“1+2”“2+1”等形式的办学合作。下一步京津冀三省市教育部门将研究探索三地职业教育学分共享和转化机制,深化京津冀职业教育资源共享。
二、关于“统筹京津冀职业教育资源,面向区域、市场和行业开放”的建议
在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工作中,教育部和京津冀三省市教育部门积极推动京津冀职业教育融合发展。以适应产业布局调整和优化升级为重点,优化三省市职业教育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实现优势互补、错位发展。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校校合作,努力建设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深化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探索推进三地职业教育一体化建设。积极搭建职业教育协同合作平台,举办以“京津冀职业教育协同发展和现代职业教育”为主题的8场产教对接会,成立京津冀职业教育协同发展研究中心。深入开展校际交流,引导职业院校跨区域开展多种合作。按照有关规定,北京市各类职业院校不再新设学校、不再扩大办学规模、不再增加占地面积。天津市建有河海职业教育园区,作为国家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重要载体,已有10余所优势特色鲜明的职业院校进驻,学校以服务区域产业需求的理工类院校为主。
三、关于“科学规划京津冀专业设置,实现职业教育人才资源协同培养”的建议
北京市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立足首都城市核心功能定位及职业教育发展战略,加快整合专业资源,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北京市将逐步压缩中等职业教育规模,稳定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规模,计划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生产性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都市农业为主体的专业布局。
天津市推进骨干专业对接优势产业,实施优质骨干专业建设。围绕主导产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对接重大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优化专业结构布局。
河北省将加强对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的管理,引导职业院校加强农业类、文化服务类、生物技术类专业招生。引导职业院校优化改造传统农业的旧专业及课程体系,结合市场需求,优化调整专业设置,特别是加强休闲农业、生态农业技术和园艺技术等专业的建设和招生。引导职业院校对接京津冀文化产业需求,加强文化服务类专业建设,培养京津冀文化服务所需的多样化人才。组织职业院校与国外一些技术先进企业或职业技术大学进行合作,帮助河北省职业院校开发生物技术类专业及课程,以增强生物技术类专业建设及招生规模。
四、关于“明确投入职责和比例,实现京津冀职业教育投入协同”的建议
根据财政部《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中央财政在安排教育转移支付资金时,除党中央和国务院有明确要求外,一般不再设立新的教育专项。目前,在职业教育阶段,已设立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地方职业教育发展。
近年来,财政部、教育部先后印发《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和《关于建立完善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的指导意见》,引导支持各地建立完善生均拨款标准。截至2016年底,全国所有省份已建立高职院校和中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其中,2017年以前,对于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尚未达到12000元的省份,中央财政以2013年为基期对各地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增量部分按照一定比例予以拨款标准奖补;对于已经达到12000元且以后年度不低于这一水平的省份,中央财政给予拨款标准奖补并稳定支持。对建立中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的省份,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予以支持。
今后,京津冀三省市将进一步完善优化经费投入结构,着力提高财政支出精准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PPP、引导基金等方式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力度,找准职业教育发展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创新,促进京津冀职业教育相互开放、协调发展。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教 育 部
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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