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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238号建议的答复
(摘要)

  2017年2月份教育部印发的《教育部关于“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17〕3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十三五”时期高校设置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措施,对“十三五”时期高校设置工作进行了整体部署。按照《意见》要求,各省份应科学制定本地区“十三五”时期高校设置规划并报送教育部备案,作为“十三五”时期高校设置工作的基本依据。盐城工学院和盐城师范学院合并组建综合性大学问题,须纳入江苏省规划编制统筹研究。

  此外,盐城工学院和盐城师范学院作为盐城仅有的2所本科学校,均具有较大的办学规模,且办学定位和优势学科专业各有侧重。为确保我国师范类人才培养和师范教育不受削弱,教育部一直坚持师范院校原则上不更改为非师范校名的要求,师范院校与其他院校合并时要继续保留师范名称。因此,两校合并组建综合性大学是否有利于优化当地高等教育布局结构,以及合并组建综合性大学的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办学特色、主要学科专业布局以及学校名称使用等问题均需认真深入研究和论证。

  下一步,教育部将加强对江苏省“十三五”时期高校设置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加大对包括盐城在内苏北地区高等教育发展的关注力度,支持江苏省进一步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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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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