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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755号建议的答复
(摘要)

  国家安排分省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计划总量时,重点考虑各省高考报名人数和入学机会、经济支撑能力和高校办学条件、区域公平和国家重大战略等一系列因素,每年各省高校招生计划随上述因素的变化动态调整。“十二五”以来,根据国务院要求,我部把提高质量作为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核心任务,相对稳定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规模,改进完善招生计划分配方式,通过实施国家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和国家农村和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等措施,不断促进区域和城乡入学机会公平。

  “十三五”时期,我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教育公平的精神和要求,在全国普通本科招生计划管理工作中,加大区域协调因素影响权重,继续积极支持江西省高等教育发展,保障包括江西在内的中西部地区考生的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建议江西省教育行政部门充分听取省级发改、财政等部门意见,全面分析就业和考试招生等方面的信息,根据本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教育事业发展现状以及教育资源支撑能力,统筹所属高校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的招生规模和发展趋势,加大学校间、学科专业间结构调整力度,促进江西省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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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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