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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第5120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2018〕第297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河南开放大学建设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0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0〕48号),明确提出探索开放大学建设模式,并确定原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和北京、上海、江苏、广东、云南5个地方的广播电视大学作为改革试点单位。为积极推进开放大学建设模式试点,2012年,教育部依据专家考察评议意见,先后批准在上述6所学校基础上试点建设开放大学。

  2016年1月,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关于办好开放大学的意见》(教职成〔2016〕2号),提出了办好开放大学的12项基本任务,强调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征的开放大学办学模式,到2020年初步建成中国特色开放大学体系,基本满足多样化学习需求,为学习型社会提供重要支撑,为人力资源开发提供重要保障。同时,教育部积极推动开放大学建设,在专业设置管理、学士学位授予、学分银行建设、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加强对现有6所开放大学的事中事后监管和改革创新。

  考虑到开放大学改革试点时间较短,经验积累不充分,目前尚未对这项改革的成效进行系统总结,审批工作缺乏相应的政策依据。此外,鉴于国际上开放大学体系架构和运行管理存在多种不同模式,国内对开放大学未来发展路径也有多种不同看法,有待于进一步实践探索以形成统一意见。因此,我们认为现阶段宜重点做好现有6所开放大学的办学模式探索。

  为更好地满足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推动当地高等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议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对照《教育部关于办好开放大学的意见》提出的办好开放大学要求,借鉴现有开放大学办学模式和经验,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和改革创新,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不断提升服务河南省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建设能力。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教   育   部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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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建(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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