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西部高校研究生招生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陕西省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建议
近年来,教育部在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工作中,坚持以综合测算为基础,提升计划安排的科学性。以学位点、科研经费、师资水平、科研平台和成果效益等5个一级指标,20多项二级指标(部分二级指标延伸到三级指标10余项)等客观数据为基础构建数学测算模型,同时纳入区域支持等因素权重,使基础分配结果尽可能全面客观、尺度标准统一。随着测算模型不断改进和完善,此分配方案已得到战线和高校普遍认可,并为很多主管部门和高校改进内部计划分配提供了有益参考。同时坚持招生计划服务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需求,增量计划分配主要集中在各类国家级平台和重大工程、集中在优势前沿学科和优秀顶尖导师队伍等因素上,为全面提高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培养质量夯实了基础,为国家急需学科高层次人才培养提供了坚实支撑。
党的十八大以来,教育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等教育的决策部署,在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工作中,考虑到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并结合陕西省高校基本办学条件和实际需求,对包括陕西在内的西部省份给予了积极支持,近年来陕西省研究生招生计划年均增幅均明显高于同时期全国平均水平,省属高校培养规模远高于浙江省和湖北省。
为更加客观和科学反映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现状,根据《中国教育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教发〔2015〕6号)选取生师比、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比例、生均教学行政用房、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生均图书这5项基本办学条件,参考《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的相关标准对陕西省普通高校基本办学条件进行了分析。从数据分析结论总体上看,陕西省有较大比例的高校无法满足现有学生培养规模,主要体现在生师比、生均教学行政用房和生均图书三项指标。为此,建议陕西省统筹省级和各地市财力,进一步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投入,为增加高等教育特别是研究生教育容纳能力和提高教育质量创造良好条件。
二、关于对西部高校研究生推免工作适当倾斜的建议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录取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有效举措,是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自主报考是法律赋予考生的基本权利,也有利于改善招生单位的生源结构,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招生环境,有利于激励招生单位切实提升办学水平、实现择优选拔、提高招生质量。
保障考生自主报考、鼓励推免生交流是教育部的一贯政策。2006年,教育部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2013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均强调了保障考生自主报考、鼓励推免生交流的要求。但在实际招生中,一些学校人为设置壁垒,采取强制措施限制学生报考外校,损害学生权益,引发尖锐矛盾,时有学生投诉甚至起诉至法院。为有效落实相关政策要求,2014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进一步强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明确“推荐高校要充分尊重并维护考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不得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上述政策实施以来,相关考生投诉大幅减少,推免生校际交流比例大幅提高,对推动学校提高办学质量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得到考生、社会、媒体和绝大多数招生单位的肯定和认可。同时,也并未出现优质生源整体流失严重的情况。
三、关于提高西部高校研究生奖助水平
目前,我国建立起了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和社会积极参与的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各个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在研究生教育阶段,建立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应征入伍国家资助、校内奖助学金及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相结合的资助政策体系。近年来,中央财政持续加大对中西部等欠发达地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在研究生助学金的覆盖面以及中央财政分担比例的确定上,对欠发达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给予倾斜支持。
四、关于对将陕西省调整为按B类地区招生
为了进一步促进生源合理流动,充分发挥招生单位在人才选拔中的作用,推动研究生教育在不同地区间均衡发展,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根据各省份生源情况,分一区、二区划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陕西省生源总体良好,远高于二区所有省份,在一区各省份中也位居前列,足以支撑各高校完成招生任务,目前不宜划为二区。
下一步,教育部将在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工作中,进一步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充分考虑陕西省经济发展情况和陕西高校的基本办学条件等因素,继续对陕西高校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给予积极支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层次人才支撑。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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