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字〔2019〕104号
您提出的“关于高校精准扶贫帮扶与监管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务院扶贫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认定
2018年,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思想,旨在通过建立科学有效的认定方法和体系,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精准度,全面推进精准资助。
《意见》明确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具体要求:一是教育阶段全覆盖。《意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对象覆盖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所有教育阶段。二是明确重点人群。《意见》明确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等特殊群体,是学生资助重点关注的群体。三是明确认定依据。《意见》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等基本原则,同时进一步规范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所依据的各类因素,主要包括“家庭经济因素、特殊群体因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因素、突发状况因素、学生消费因素以及其他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四是规范认定程序。《意见》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期要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工作程序一般应包括提前告知、个人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等环节。
《意见》要求各级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残联等部门要为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核实认定工作提供必要依据和支持,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信息真实有效。《意见》还要求各地、各中央部属高校要根据本意见,结合实际,制(修)订具体的认定办法。
二、关于多种方式关心贫困学生成长
各高校结合各自实际,采取不同的帮扶举措,充分发挥教师、基层辅导员、班主任等工作人员的作用,全面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状况、思想状况、学习状况和生活状况,全方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积极推动量身定制的教育扶贫倾斜政策。比如,有的高校建立了“一对一”帮扶机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尤其是特殊困难学生配备成长导师。有的高校建立“心理工作坊”,通过心理干预培养学生阳光、积极、自信的心理品质。有的高校开展“家校合作”,利用寒暑假深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长,与家长交流,形成家校合力,共同关心他们的成长。有的高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招聘会,帮助他们顺利就业。
此外,积极推动教育均衡化发展,着力保障贫困学生受教育机会。针对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上重点高校困难问题,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年度招生规模从2012年的1万人逐年增至2018年的10.38万人,初步形成了保障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针对贫困地区师资力量薄弱问题,扩大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2016—2018年,中央投入资金200余亿元,累计招聘23万余名特岗教师,覆盖中西部省份1000多个县3万多所乡村学校。实施师范生公费教育,每年定向培养4万多名高校毕业生到乡村中小学任教。发挥职业教育在脱贫攻坚中最直接、最见效的作用,实施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计划,东部地区累计投入对口协作资金14亿元,东西协作参与院校近800所,开展教师培训8600余人,双方学生交流2万余人,开展各类技能培训8万余人次。
三、关于高校联合开展定点扶贫工作
国家在2012年将44所直属高校纳入定点扶贫工作体系,各直属高校充分发挥自身学科、人才、科研等方面优势,精准对接定点帮扶县实际需求,重点围绕补齐当地教育短板、强化智力人才支援、帮助培育特色产业等方面,创新工作机制,拓宽帮扶渠道,提升帮扶效果,成为脱贫攻坚的一支重要力量。
2018年,44所直属高校超额完成定点扶贫责任书承诺事项,直接投入帮扶资金1.39亿元,引进帮扶资金13.19亿元,培训基层干部、技术人员6万余人,帮助贫困人口实现就业转移共1.2万余人;帮助筹建医院、远程医疗平台、医疗科室等100余个;实施科技攻关与成果转化250余项,帮助销售农产品3.27亿元;帮助引进企业58家,引进资金13.47亿元。
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直属高校定点扶贫工作,2019年4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做好新时期直属高校定点扶贫工作的意见》(教发〔2019〕4号),要求各直属高校充分发挥优势,加强工作对接,立足定点扶贫县实际,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积极与兄弟高校联动,提高对口帮扶匹配度,在技术、信息、人才、资金、政策等方面积极想办法、出实招、见实效。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结合您所提出的具体建议,综合考虑风土人情、基层声音、个体差异,认真组织研究,并在实际工作中推动落实,进一步提升高校扶贫精准度。
感谢您对教育扶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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