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267号(教育类152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提案〔2019〕第81号

  您提出的《关于46个垃圾分类重点城市的教育系统落实垃圾强制分类制度的提案》收悉,经商生态环境部,现答复如下:

  保护生态环境、开展垃圾分类,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教育部一直高度重视对青少年学生的垃圾分类教育,2018年1月联合中央宣传部等印发《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8〕2号),各地各校认真贯彻执行,在垃圾分类教育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将环保教育融入大中小学课程教学体系

  教育部于2011年修订《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把生态文明教育内容和要求纳入了相关课程目标中。其中,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要求学生“节约资源,为保护环境做力所能及的事”“了解本地区生态环境,参与力所能及的环境保护活动”。2017年8月,教育部印发《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将生态文明教育作为重要的德育内容加以强调,提出要加强节约教育和环境保护教育,开展垃圾分类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树立保护自然的发展理念,养成低碳环保的生活习惯。

  一是在小学科学课程的课程目标强调对学生环境保护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教育培养,要求学生“列举日常生活中一些可回收或可再利用的资源,树立回收或再利用资源的意识”。二是初中化学课程要求学生“认识废弃金属对环境的污染和回收金属的重要性”。三是普通高中化学、地理等学科课程标准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化学课程要求学生具有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意识,建议选择垃圾及废弃物的分类、回收处理与循环利用等环境问题作为学习主题。地理课程帮助学生了解资源、环境与国家安全的关系,增强保护资源与环境的意识。四是支持各类高校开设垃圾分类有关的公共基础课和通识课程。以高校开设的在线开放课程为例,目前已有近百门垃圾分类处置相关课程上线主流课程平台,内容涵盖垃圾分类存储、投放和搬运,通过向学生讲解生活垃圾的分类类别、投放方式以及有害垃圾的处理方法等,引导学生从环境卫生、文明生活的角度去有效处理生活垃圾,最大限度地实现垃圾资源利用,减少垃圾处置量。

  为增强和改进垃圾分类教育的实效性,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校不断拓展教育空间,开展以爱护环境、垃圾分类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各地各校采取知识竞赛、辩论会等形式,抓住重要节日、重大活动等契机,利用挂图、黑板报、宣传橱窗、校园网站等阵地,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垃圾分类主题教育活动,充分调动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加强环保实践活动指导和实践基地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教育部会同环保部门印发《关于建立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通知》,要求各地依托现有环保科展馆、垃圾焚烧厂、环卫集团、污水处理厂、科研院校实验室等建立环境教育实践基地,面向学生开展环境教育实践活动。

  2016年,印发《关于加强中学生志愿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引导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融入日常生活,会同环保部门共同开展绿色回收进校园主题活动,培养学生分类回收废纸、废塑料、废家电等各类废旧商品和正确处理生活垃圾的意识。

  2017年印发《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推荐环境教育相关活动主题,“生活垃圾的研究”“身边环境污染问题研究”等活动主题,帮助学生了解垃圾分类和处理的有关知识。

  三、出台相关政策加强校园垃圾分类管理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2018年1月教育部联合中央宣传部等印发《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在各级各类学校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通知要求各类学校要大力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规范做好校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工作,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废弃物等有毒有害垃圾的处理工作,同时,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科学研究。通知强调要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中,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列为考核指标。

  四、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201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中明确提出,要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管局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和学校食堂等创建绿色餐厅,倡导“光盘行动”。同时,《方案》将强化宣传引导作为四大保障措施之一,提出“面向学校、社区、家庭、企业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凝聚民心、汇集民智,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等相关要求。《方案》印发以来,从各省中经推荐和筛选确定了“11+5”个试点城市,其中重庆市(主城区)、铜陵市、深圳市、西宁市以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中心生态城)等均为46个垃圾分类重点城市中的城市(区)。2019年5月印发的《“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和《“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等指导文件中,生活垃圾分类及教育培训普及、公众参与等均为主要内容之一。

  五、开展教师生态环境保护培训工作

  教育部于2016年启动中小学教师生态环境保护培训项目,面向基础教育工作者开展包括垃圾分类在内的生态环境知识及技能专业培训,有效提升了教师在校园、课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教育教学实践中的能力。组织教师编写《小学生环境教育知识读本》《中小学环境教育案例》等读物,开发《一起环保:垃圾分类》课程,推广《垃圾分类环保小卫士》《垃圾去哪儿了》等优秀生态环境教育案例。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及垃圾分类教育有关要求,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节约环保的健康生活方式,让广大青少年学生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形成热爱环境、热心环保、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结合中小学开展垃圾分类教育的需要,进一步推动落实教师专业标准和《中小学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不断提高中小学教师开展垃圾分类教育的能力与水平。

  推动落实《中小学环境教育实施指南(试行)》《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和相关学科课程标准,在小学科学教材后续册次和高中化学、生物、地理等相关学科教材编写中,有机融入垃圾分类知识,增强学生环境保护意识,切实将垃圾分类教育落到实处,提升学生文明素质。

  2019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垃圾分类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对教育系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育部将通过持续的努力达成工作目标的实现。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9年9月25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