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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849号建议的答复

教发建议〔2020〕133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改善青海省农牧区学校冬季取暖等基础设施条件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现答复如下:

  青海省由于地广人稀,学校布点多,覆盖范围广,基础设施条件差,改善青海省农牧区学校冬季供暖基础设施,对于保障师生温暖过冬具有重要意义。

  一、加大高海拔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暖冬工程经费支持力度

  2013年起,中央财政在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础上,综合考虑北方集中供暖区各省份取暖周期、财力状况,对包括青海在内的16个省份分省核定取暖费补助标准,通过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下达,由各省份因地制宜统筹安排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包括满足取暖开支需要)。2015年11月,建立起了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从2020年春季学期起,实行全国统一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达到小学650元/年·人、初中850元/年·人。

  二、支持高海拔地区农村学校取暖基础设施建设

  “十三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实施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义务教育学校等教育建设,将改善锅炉房等生活设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内容之一,有效改善学校取暖生活条件。2019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出台《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对于乡镇寄宿制中心学校,要按照标准化要求,配齐取暖等学生生活必需的设施设备。截至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青海“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1.45亿元,青海省可根据地区发展需要,统筹使用这些资金,支持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取暖设施建设。

  三、调研高海拔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取暖问题

  2018年,教育部会同中国电力科学院对青海省果洛州等高寒高海拔深度贫困地区供暖现状、供暖设施以及资源分布进行了调研。2019年1月,教育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共同开展“清洁取暖进校园活动”,明确中国电力科学院发挥科研优势,做好技术方案支撑工作。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已经将青海省列为试点地区,重点开展学校清洁取暖改造。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积极支持义务教育学校基础设施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完善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补贴等相关政策,指导相关地区有序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对已实施改造的“煤改电”“煤改气”用户确保用电用气需要,不断改善青海省农牧区学校冬季取暖基础条件。生态环境部将配合有关部门指导支持青海省科学合理确定清洁取暖技术路线,推进农牧区清洁取暖工作。

  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9月29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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