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515号建议的答复

教发建议〔2021〕272号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在线教育促进偏远地区优质教育资源普及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通力协作,积极推进在线教育的规范、健康发展,有效促进了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建议内容,现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

  一是教育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在线教育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教发〔2019〕11号),鼓励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互动教学,坚持精准把握和对接教育新需求,加快科技与教育深度融合,加强部门协同监管。二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社会服务”发展的意见》(发改高技〔2019〕1903号),促进教育服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多元化和协同化发展,构建“互联网+教育”公共大平台。三是深入推进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启动编制教育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十四五”规划,编制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高质量教育支撑体系的指导意见。四是教育部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专责负责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整治。

  二、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

  建设开通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提供丰富多样、可供自主选择的优质线上教学资源。2020年春季、秋季学期分别制作上线4649课时和3803课时的小学、初中、高中各学段主要学科课程学习资源和专题教育资源,保障了中小学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停课不停学”。完善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已接入各级平台221个,成立国家体系联盟,开展资源汇聚工作,通过体系枢纽环境,将优质资源便捷推送到网络学习空间,为师生提供免费数字教育资源服务,助力薄弱地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深化普及“三个课题”应用,实施教育共同体协同提升试点项目,实现依托信息技术的“优质学校带薄弱学校、优秀教师带普通教师”模式制度化,吸收优质社会资源,持续增加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保障教育薄弱地区学校师生共享优质资源。支持面向深度贫困地区开发内容丰富的在线教育资源,加快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鼓励依托各类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和研究机构建立试验平台和培训基地,加强技术技能人才培训。为偏远农村地区教师等提供远程培训,加强数字技能教育和培训。

  三、实施学校互联网攻坚行动

  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实施学校联网攻坚行动,加快建设教育专网,实现所有学校接入快速稳定的互联网,并加快推动网络提速降费。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启动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将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列为重点支持的三项内容之一。面向以“三州三区”为重点的深度贫困地区,开展“送培到家”活动,实施教育信息化领导力专题培训。组织网信企业向贫困地区捐赠教育信息化产品与资源,使贫困地区师生也能享受到教育信息化的成果,不断提升农村地区师生对教育信息化的理解和认识,推动农村薄弱地区教育信息化发展。统筹利用电视和网络资源,开通中国教育电视台空中课堂,有效缓解了偏远农村地区网络运行压力,满足了对无网络或网络信号弱地区学生的在线学习需要,减少了学生视力的影响。

  四、引导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

  依托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开发教育APP备案管理平台,实现教育APP“一地备案、全国通用”和备案全程网上办理,加强教育APP事中事后监管。2019年以来,先后印发《关于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的通知》(教基厅函〔2018〕102号)、《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教技函〔2019〕55号)、《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办法》(教技厅〔2019〕3号),引导规范移动互联网应用。同时,教育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着力加强对在线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重点在三个方面加大力度:一是加强广告监管,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净化市场环境。二是依法查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价格收费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三是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合同行为,结合推广《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工作,集中整治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在线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形式和组成部分,您提出的相关建议,紧扣当前教育发展的核心问题,对于发挥在线教育优势,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参考价值。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认真研究相关意见建议,大力支持在线教育规范健康发展,加强对在线教育培训市场的引导整治,以多渠道、多样化供给教育服务,助力提升薄弱地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1年9月15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刘洋)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