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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193号建议的答复

教发建议〔2021〕283号

  您提出的“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建设无障碍校园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权利,促进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一、现行的无障碍工程建设设计标准体系日趋完善

  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快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着力增强非基本公共服务弱项,努力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在提升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能力方面,要求加强残疾人服务设施和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维护政策体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组织编制《无障碍设计规范》《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无障碍建设指南》等标准和指南,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无障碍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教育部负责编印的《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92-2018)《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建标191-2008)均提出应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

  二、积极推动无障碍校园环境建设

  教育部认真贯彻《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不断完善学校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完善普通学校和特殊学校的保障条件。一是《残疾人教育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各级各类学校应当符合《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的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逐步推进各级各类学校无障碍校园环境建设。二是教育部指导各地按照《残疾人教育条例》的部署和要求,加强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无障碍设施等建设,为残疾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便利。三是中央特殊教育专项补助资金重点支持普通学校资源教室(中心)建设、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等,努力为残疾学生提供便利、无障碍的校园环境。

  三、强化推进无障碍校园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扶残助残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教育部会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部门,高度重视无障碍校园的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加强正面宣传,指导各级广播电视媒体及时报道党和政府关于残疾人工作的相关政策及各项工作部署,准确解读政策方针,推动全社会增强扶残助残意识。二是创新宣传形式。指导各级广播电视媒体、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类学校围绕“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主题,积极开展宣传报道,切实增强宣传实效,广泛树立无障碍校园意识。通过大力宣传和引导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和家长树立校园无障碍环境的认识,引导形成人人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学生的良好风尚。

  下一步,教育部将在编制城乡统一的《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中,充分听取中国残联等部门关于无障碍规范的建议,进一步对普通学校和高等院校的无障碍环境建设作出相关规定和要求,指导各地各校为残疾学生学习和生活提供无障碍的教育环境。同时,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加强校园无障碍环境教育宣传工作,为残疾人事业发展特别是残疾儿童教育成长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1年8月16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刘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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