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发建议〔2021〕249号
您提出的“关于精准支持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发展。教育部积极推进《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2012—2020年)》(教高〔2013〕2号),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7号)等文件精神,会同有关部门大力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持续加大对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事业支持力度,努力解决高等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一、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力度。近年来,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不断加大对地方高校的支持力度。2016年12月,财政部、教育部印发《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72号),在支持地方高校发展资金、地方高校生均拨款奖补资金的基础上,整合设立“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给予引导支持。在资金分配时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向“双一流”建设高校、“部省合建”高校和办学质量高、办学特色鲜明的高校倾斜,支持中西部地区建设高水平大学。2021年,专项资金84%用于中西部地区。同时,在资金使用上赋予地方较大的自主权,各地可统筹用于支持地方高校建设工作。
二、做好省部共建、部省合建工作。自2004年起,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省部共建工作。省部共建高校共81所,其中中西部地区高校43所,占53%。教育部对共建高校的改革、发展、建设等方面给予更多扶持,加强对共建高校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指导,扶持共建高校加强人才培养基地、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吸收共建高校参加教育部召开的直属高校的重要会议,指导共建高校制订完善战略发展规划、科学定位、办出特色,在区域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2018年,教育部采用部省合建模式支持中西部14所高校发展,进一步解决我国高等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提高中西部高等教育水平。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参照教育部直属高校模式对合建高校的发展予以指导支持,在学科专业建设、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考核评价、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与直属高校同等对待。同时坚持“一地一策、一校一案”,精准施策,指导合建高校做好发展规划,尽快形成优势特色,打造推动区域发展的新引擎、高等教育发展的新高地。
三、实施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根据《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2012—2020年)》(教高〔2013〕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7号)等文件精神,“十三五”以来,教育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实施“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二期)”,支持100所学科专业与区域发展需求、地方产业结构高度契合,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综合性大学,以及学科优势特色突出,在专业领域具有较大影响的其他类型本科高校聚焦人才培养,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办出特色、争创一流,用“硬件”建设支撑“软件”改革。
四、实施对口支援西部高等学校计划。一是鼓励高水平大学尤其是东部高校扩大对口支援范围,提高中部省属高校受援比例。深化团队式支援,鼓励多所高校联合支援一所或几所中西部高校。二是推动中西部高水平大学对口支援省域内地方高校,发挥部属高校优质资源辐射作用,实现省域内高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升高校办学整体水平,促进省域内高校协调发展。支援高校可向相关部门申请定向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单列招生指标,用于受援高校现有师资队伍的培养。鼓励支援高校与受援高校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和本科生工作,建设相应学科专业学位点科研基地。支援高校积极参与受援高校的科研合作,努力提供人力、物力和技术支持,不断提升受援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积极鼓励支援高校与受援高校联合申报各层次科研项目,合作开展研究。对口支援计划实施以来,106所部属和东部高水平大学参加支援、85所中西部高校接受支援,西部12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现全覆盖,中西部高校办学实力整体跃升,学科专业结构更加优化,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不断提高,中西部高等教育整体水平迈上新台阶。
五、提高中西部高校人才队伍建设水平。一是大力支持合建高校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落实部省合建协议,采取有力举措支持中西部地区有关地方党委、政府加强14所部省(区)合建高校领导班子建设。2019年以来,累计选派近20名教育部直属高校领导干部到合建高校领导班子任职,其中10余名同志担任学校正职。二是积极推动直属高校干部交流。近5年来,有20余名优秀干部在东、西部地区直属高校领导班子间双向交流任职。三是认真落实中央援派任务。十八大以来,先后派出各级各类干部人才1200余人参与到中西部援派工作中,其中绝大部分到中西部高校挂职,支持中西部高等教育发展。同时,根据中央部署,每年接受新疆、西藏、贵州等地区的“三部委”干部来教育部相关司局挂职。安排云南、广西、河南等地区高校领导干部到直属高校挂职锻炼,保障必要的办公、生活等条件。四是将中西部地区教育系统干部纳入教育部整体教育培训计划。加强中西部高校领导干部培训力度,支持有关司局举办“千名中西部大学校长海外研修计划”、西藏和四省藏区教育局长培训班、藏语文工作者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素养培训班等,切实提高干部能力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将部省合建中西部高校领导班子成员、校级后备干部列入教育部干部培训年度计划培训对象范围,予以支持。五是支持中西部地区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印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管理办法》(教党〔2018〕51号),进一步强化对中西部地区的倾斜导向,通过实施放宽中西部地区高校特聘教授项目人选申报年龄限制等倾斜政策,鼓励高层次人才向西部地区流动。特别是对从海外直接引进人才、东部到西部地区高校应聘人才实行正向流动“三不占”政策,即不占推荐指标、不占上会名额、不占入选名额。截至目前,共支持河南省高校聘任长江学者19人,其中有12人为2018年以来入选。
您提出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建设性。教育部将在研制文件和有关政策的过程中认真研究吸收。下一步,教育部将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的《关于新时代振兴中西部高等教育的若干意见》,强化政策支撑,联合多部门研究完善“十四五”支持包括河南省在内的中西部高校发展的政策体系,继续发挥省部共建、部省合建、对口支援、综合能力提升计划和基础能力建设工程等一系列政策的作用,从高校整体发展、学科建设规划、科研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统筹考虑对中西部高等教育的支持政策,加大对中西部高等教育的倾斜支持力度,推动中西部高等教育发展。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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