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发提案〔2021〕103号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发挥教育在“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方面作用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教育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教育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坚决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扎实推进义务教育有保障、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等任务,推动贫困地区教育面貌发生格局性变化,奠定了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坚实基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贡献。
一、关于率先在原深度贫困地区逐步普及十二年义务教育,探索实施高中阶段免费政策
我国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共12年的课程设置是经过长期实践、反复调整后逐步建立起来的,符合当前国际上普遍做法,基本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基本符合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认识规律。
一是从政策规定上看,2018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国办发〔2018〕82号),明确提出“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坚持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严禁随意扩大免费教育政策实施范围”。
二是从基本国情上看,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我国仍然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立足于这一基本国情和社会主要矛盾,特别是在全球经济发展放缓和我国经济发展下行压力大、财政增幅放缓的情况下,当前和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应坚持实事求是、守住底线,合理利用有限资金,解决好义务教育“乡村弱、城镇挤”等突出问题,办好办强九年义务教育。
三是从教育现状上看,我国义务教育普及时间较短,巩固普及水平、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农村边远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基础还比较薄弱,仍然是下步工作重点。
四是从收费标准上看,我国长期坚持教育公益属性,非义务教育阶段收费低。除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外,学前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阶段长期保持低收费政策,有效减轻了人民群众教育负担。如2018年全国普通高中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1.78万元,而公办高中收费一般在1000—2000元,群众承担部分占比较低。
五是从部分地区高中阶段免费政策实施效果上看,据教育部摸底调查,实行非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政策的主要集中在中西部省份,个别省份、地市或县实行了普通高中免费政策或学前教育1—3年不等的免费政策,但同时也大多存在难以为继、不可持续的问题。
六是从资助政策上看,国家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高中教育阶段,建立了以免学费、国家奖助学金为主,学校和社会资助等为补充的资助政策体系。其中,普通高中免学费政策从2016年秋季学期实施,免学费范围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从2009年秋季学期实施,2020年免学费范围扩大至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族地区学校就读学生和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综上,现阶段还不宜延长义务教育年限,也不具备将普通高中纳入义务教育的条件。下一步,将进一步优化教育投入结构,合理利用有限资金,大力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二、关于力争为每一个新脱贫家庭培养出一个大学生或高等职业技术人员
在脱贫攻坚期间,教育部紧紧扭住发展教育脱贫一批重点任务,狠抓落实,职业教育助力脱贫攻坚成效快速显现,高等教育助力贫困学生纵向流动的通道更加宽广,为全面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做出了积极贡献。
在职业教育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累计有800多万贫困家庭学生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其中仅通过实施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计划一项举措,就招收西部地区贫困家庭学生100多万人,目前职业院校70%以上的学生来自农村,切实发挥出了职业教育“职教一个、就业一人、脱贫一家”作用。西部地区职业院校的教育质量和整体办学水平明显提升,实训装备水平等基础办学条件大幅改善,教师实践教学水平和技术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学生实践操作能力进一步适应地方经济特点和产业发展需求。同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持续推动技能脱贫千校行动和深度贫困地区技能扶贫行动,到2020年底,累计开展贫困劳动力培训约1000万人,技工院校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34万人,帮助深度贫困地区建设技工院校或开设分校(教学点)10所,支持援建西藏技师学院,帮扶建设南疆四地州38所技工院校。
在高等教育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累计有514.05万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数以百万计的贫困家庭有了第一代大学生。特殊的支持政策为贫困地区学生创造了更为公平的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其中重点高校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计划累计招收70万人;为中西部农村订单定向培养了6.3万余名本科医学生,实现了为每个乡镇卫生院培养一名本科医学生的全覆盖;“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累计为贫困地区培养了50万乡村干部、乡村致富带头人。
近期,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教发〔2021〕4号),明确要求加大脱贫地区职业教育支持力度,加强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支持建好办好中等职业学校,作为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术培训与推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的重要基地。加大帮扶力度,努力实现每个有培训需求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劳动力都有机会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和高校民族专项招生计划,招生向西部民族地区倾斜,加大师范类、医学类等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力度。聚焦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持续打造升级版的“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以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为依托,以农业、农村产业和乡村干部队伍发展需要的专业为支撑,实施“开放教育—乡村振兴支持计划”,为农民和村镇基层干部提供不离岗、不离乡、实用适用的学历和非学历继续教育。
三、关于由中央、地方政府和高校逐步承担新脱贫家庭大学生的全部受教育成本
教育部会同财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明确要求各地建立联动机制,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等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范围,确保特殊困难群体学生优先获得资助,做到应助尽助。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覆盖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全学段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在本专科、研究生教育阶段,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三助”岗位津贴、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资助项目从少到多,资助面从窄到宽,资助标准从低到高,实现了全学段、公民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个全覆盖”。
2021年,财政部安排学生资助补助经费660亿元,比上年增长16.3%,持续加大对学生资助的投入力度,符合条件的新脱贫家庭大学生可按规定享受上述学生资助政策。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加大对新脱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督促各地贯彻落实好各项学生资助政策。
四、关于由点到面、摸索优先安排新脱贫家庭大学生和高职生就业的新途径
教育部始终高度重视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持续深化贫困地区和贫困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加强就业引导。长期以来,“教师特岗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调生”等一系列中央基层项目的持续实施,为鼓励引导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创业提供了制度安排和政策保障。毕业生到县及以下基层就业、到中西部地区就业的比例分别从2013年的20.3%、54.2%增长到2020年的28.8%、59.2%。全力帮助困难群体。在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过程中,始终把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作为重点。特别是2020年,面对疫情影响和总体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把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专门出台了升学培训、政策岗位、专场招聘、精准服务、对口帮扶等五项专项政策;单列计划、单独录取,面向贫困毕业生实施普通高校专升本专项计划;持续举办贫困毕业生就业专场招聘活动,提供岗位近20万个,向贫困生发送岗位信息28万多条;要求高校实行“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实施有针对性的专人帮扶;会同社会招聘机构利用大数据技术重点向原52个未摘帽贫困县毕业生专门推荐岗位信息;教育部“24365校园网络招聘服务平台”为原52个贫困县毕业生开辟“就业专区”。近五年,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至4个百分点。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脱贫家庭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支持力度,实施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开展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培训。同时,大力促进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挖掘更多更高质量就业岗位,全力以赴帮助他们顺利毕业、尽早就业。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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