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6〕第300号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浙江省建立国际丝路之绸研究中心并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二类机构的建议”收悉,经商外交部,现答复如下:
教育部、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相关领域开展了大量工作,落实中央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2014年,推动我国与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联合申报的“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入选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此后,即着手“海上丝绸之路”申遗工作。与此同时,向教科文组织“丝绸之路网络平台”项目捐款,推动丝绸之路研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学术合作。浙江省建立“国际丝路之绸研究中心”有助于丝路沿线国家文化交流,推动文明交流互鉴。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二类中心是经教科文组织大会批准,以教科文组织的名义在成员国建立,但在法律和资金方面又独立于教科文组织的专业机构。近年来,教科文组织二类中心数量快速增长,目前,全世界共有119个教科文组织二类中心,涵盖教育、自然科学、社会与人文科学、文化以及信息与传播等领域。?近年来,我国二类中心数量增长较快,2007年以来每届教科文组织大会都至少通过我国倡议的2个中心,2015年第38届大会通过了我国倡议的4个中心,目前我国共有13个二类中心(2个教育领域,3个文化领域,8个科学领域)。还有一些机构正在积极筹建或酝酿筹建新的二类中心。这体现了我国参与教科文组织活动深度、广度的增加,以及我国在教科文组织话语权的加强。
国内机构可在征得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同意后向教科文组织书面申请建立二类中心。主要内容包括:拟建立二类中心的目标与职能、管理方式、供资方式、拟开展活动等。教科文组织秘书处收到申请后,将开展全面、深入的可行性研究和相关论证。秘书处若同意建立,将提请执行局审议。执行局审议通过后,由每两年召开一次的大会做出最终决定。
建立二类中心是会员国政府庄严的对外承诺,涉及诸多国际义务。承办方须确保拥有可持续的财政投入,具有相应学术背景的专家团队,能够熟练开展对外交流的专业和行政人员。建议您按照教科文组织有关文件的要求,深入开展可行性调研,研判未来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面临的挑战。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将在申报过程中给予协助。
教育部
201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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