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7〕第14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科教国际合作,助推‘一带一路’战略实施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教育部业务部分答复如下:
一、关于积极搭建国际科教组织合作平台
(一)结合中外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平台,实质推动教育交流合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外人文交流,并将其确立为党和国家对外交往的重要战略。刘延东副总理亲自担任中俄、中美、中欧(盟)、中英、中法、中印尼、中南非、中德八大高级别中外人文交流机制中方委员会主席。中外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涵盖了包括教育、科技在内的十余个领域的合作,例如:启动中美大学智库交流机制,搭建中美大学智库交流平台,就中美两国以及全球面临的紧迫问题开展联合研究;建立中美大学天文合作联盟,成为专业化深层次教育合作的典范;提出“双百职校强强合作旗舰计划”“千名中小学教师交流计划”,打造“中国-东盟双十万学生流动计划升级版”(到2025年实现双方学生流动总规模达到30万人次),务实推进我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教育交流合作。
(二)推进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建设。2014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我部制定出台《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鼓励建设国际化学术团队,加强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提升国际学术影响力。2016年,制定出台《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立项建设与验收标准》,特别将“面向‘一带一路’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作为3类联合实验室建设方向之一,进一步推动高校开展高水平、实质性、可持续国际科技合作。目前,共立项建设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48个,其中“面向‘一带一路’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10个,领域主要涉及材料、生物医学、工程制造等高校优势学科,带动全国各类高校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开展实质性国际科技合作,加强创新人才培养,推动高校深度国际化发展。
(三)实施“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2005年,我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组织实施“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 (简称“111计划”),实施十年来,通过严格的筛选机制,依托79所高校建设了309个高水平学科创新引智基地,涉及生命、信息、工材、环境、航空航天等领域。据不完全统计,通过“111计划”引进来自美国、英国、俄罗斯、澳大利亚等30多个国家、地区的诺贝尔奖获得者51名、院士786名、正副教授及同等职位者4800余名,近年来,更是加强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交流力度,为创新拔尖人才搭建了施展才华的国际学术交流平台,并以国际化促改革,极大地提升了高校相关学科建设水平,引领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和汇聚一批优秀的青年学术人才,取得了一大批有重要影响的原创性成果,进一步拓展了国际合作交流的广度与深度。
二、关于加强科教国际合作政策保障
(一)加强顶层规划设计。2016年2月,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份全面指导我国教育对外开放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在“促进高校科技国际协同创新”方面专门提到“在国际科技合作总体部署和框架内,支持高等学校加强国际协同创新,参与国际重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支持高等学校建设一批高水平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国际联合研究中心,探索建立国际技术转移中心”。2016年7月,经国家教改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我部印发《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在“共建丝路合作机制”部分着重提出“充分发挥国际合作平台作用。支持在共同区域、有合作基础、具备相同专业背景的学校组建联盟,不断延展教育务实合作平台。”2016年12月,我部发布《高等学校“十三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把“开放协同”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强调国际合作是推动高校科技工作的必要手段和改革动力,要求高校要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以更加主动的姿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以更加开阔的胸怀吸纳全球创新资源,在更高层次上构建开放创新机制,要落实“一带一路”倡议和亚太互联互通蓝图,加快与沿线国家和地区高校或科研机构合作建设科技创新基地。
(二)加强专家咨询组织建设。2016年,我部科学技术委员会成功换届,在新成立的第七届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中下设国际合作学部,主要组织培育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研究提出前沿性的国际项目,依靠专家力量宏观指导高校国际合作发展,协助我部对高校国际科技合作进行顶层设计。
(三)积极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我部积极组织协调各高校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包括平方公里阵列射电望远镜(SKA)、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ITER)计划、人类基因组计划等。在科技部的统筹指导下,组织高校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和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加强各类国际合作项目、基地的申报组织和过程管理,充分发挥高校优势特色,凝练国际合作方向,服务国家战略需求。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发挥好现有双边多边合作机制作用,增加教育合作的新内涵,充分利用已有平台,开展务实教育合作交流,加强战略规划对接和政策磋商,探索教育合作交流的机制与模式,增进教育合作交流的广度和深度,追求教育合作交流的质量和效益。
感谢你们对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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