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7〕第79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服务‘一带一路’战略,积极推动高校‘走出去’办学的建议”收悉,经商外交部、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走出去”办学是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重要内容,在服务“一带一路”倡议,促进中外人文交流,培养知华友华亲华力量,提升我国教育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我国高校国际化建设的探索性举措。你们提出的对我国高校“走出去”办学应予以高度重视,有序推进,提供资金支持,加强质量保障以及加强人才储备等建议十分中肯,我们将给予积极研究。现将教育部在上述领域开展的相关工作做如下汇报。
一、完善“走出去”办学政策,加大高校“走出去”办学自主权
2002年12月,教育部公布第15号令《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暂行管理办法》,是我国高等学校赴境外办学的政策规章依据,明确了高等学校境外办学应遵循“积极探索,稳步发展,量力而行,依法办学,规范管理,保证质量”方针以及办学方向、办学形式及层次、审批权限及程序(含时限)、颁发证书(文凭)、监督和管理等内容。
2004年8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2004〕62号),同意将“高等学校赴境外设立教育机构(含合作)及采取其他形式实施学历教育审批”列入予以保留的非行政许可事项(序号17)。
2015年5月,国务院取消由教育部负责实施的本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境外办学审批权,10月取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的高校赴境外举办专科教育或非学历高等教育审批权,11月,教育部发文废止《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暂行管理办法》。目前,高校可根据自身发展实际和国际化发展战略自主“走出去”办学。
二、做好“走出去”办学发展规划,服务“一带一路”倡议
教育部高度重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教育领域交流与合作。贯彻鼓励探索、稳步推进、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保证质量、依法办学的方针,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境外办学,探索多种形式的办学模式,引导鼓励国内有条件的高校“走出去”办学。根据工作部署,教育部现阶段将立足重点做好共建中约大学、哈萨克斯坦国际大学、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等国家重大境外办学项目建设。
2016年,教育部会同有关部委制定了《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以下简称《教育行动》),展现了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推进民心相通、提供人才支撑、实现共同发展的美好合作愿景。《教育行动》提出实施“丝绸之路”留学推进计划、合作办学、师资培训和人才联合培养等四大人才培养计划,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人才培养交流与合作,传播中华文化,培养当地本土管理和技术人才。同时,《教育行动》提出加强中国教育培训中心和教育援外基地建设等,不断拓展合作交流平台,完善合作交流机制。
三、加强跨部门协调力度,形成对高校“走出去”办学的支持合力
结合“一带一路”倡议,充分发挥跨部委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积极协调外交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相关部委,共同支持国家重大“走出去”办学项目的建设。探索将教育援外项目与境外办学统筹考虑,为高校“走出去”办学争取更多支持。
为推动高校“走出去”办学的制度创新,教育部将协调外交部等有关主管部门,调动各驻外使领馆一线力量,为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协助。关于我国高校“走出去”办学所遇签证问题,外交部将在一定条件下,争取对外达成更多签证便利化安排,持续提升中国护照“含金量”,推动有关高校在国外“走出去”办学项目落地前与外方就我国人员签证居留等问题达成一揽子解决方案,免除我国人员后顾之忧。教育部还将会同外交部等部委制定完善相关政策,进一步吸引海外华侨华人到我高校海外校区就学,增强海外侨胞对我向心力以及参与祖国建设的积极性,助其更好发挥促进祖国与住在国友好交流合作的桥梁纽带作用。
四、拓展资金支持渠道,加大对“走出去”办学经费支持力度
2016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积极鼓励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配合企业走出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境外办学。立足于多渠道筹集资金,通过整合国家财政支持、援外经费、社会捐助、政府间发展基金、银行贷款、学费等各类资源,稳妥推进“走出去”办学。在保障措施方面,要求加大经费投入,在经费使用及管理上,更多向支持人才倾斜,赋予学校更多自主权,按规定统筹安排相关资金用于支持师生赴国外实习、开展教学实验。
同时,在支持优秀生源进修深造方面,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政策措施,促进留学事业发展。2005年至今,中央财政共安排留学专项395亿元。201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新派出人员30014人,同比增长15.4%;全年资助在外留学人员62005人,分布在95个国家(地区)。接收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新生17784人,同比增长36.2%;全年资助来自全球183个国家(地区)的49020名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在华学习,同比增长20.7%。二是大力支持孔子学院的建设和发展,2005年至今,中央财政共安排专项资金233.4亿元,支持我国在140个国家(地区)建立了513所孔子学院和1072个中小学孔子课堂,现有各类学员达217万(含网络学员59万人)。其中,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我国已在51个国家设立134所孔子学院和130个孔子课堂。为推动世界各国文明交流互鉴、增进中国与各国人民相互了解和增进友谊发挥了重要作用。除孔子学院外,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华文学院以及海外华校等也是我国进行海外汉语教学和传播中华文化的重要依靠力量。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外交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相关部委,进一步推动“走出去”办学制度创新,统筹安排相关资金,落实各类扶持政策,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推进各种形式的“走出去”办学。
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教 育 部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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