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7〕第121号
您提出的“关于职业教育依托‘一带一路’战略走出去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职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和“走出去”办学
当前,我国已在职业教育领域与多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建立了稳定联系,开展了包括政策对话、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领域的广泛合作,取得了一定进展。
一是初步形成从点到面的工作格局。目前,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地均有职业院校开展了海外办学,覆盖了多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2015年底,教育部印发《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明确提出了支持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到国(境)外办学,为合作国家和地区培养熟悉和认同中国文化、当地经济发展亟需的人才,特别是技术技能人才。
二是积极探索多种办学形式。总的来看,职业教育“走出去”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配合中国企业和产品“走出去”,为在国(境)外投资的中方企业培养培训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另一类是部分职业院校在国(境)外设立分部,举办学历教育和短期培训。2016年底,教育部支持有色金属行业开展校企协同“走出去”试点,首批20余名高职学校教师赴赞比亚开展员工培训,共举办5期培训班,得到驻赞企业和外方员工的高度评价。此外,还推动天津市职业院校在海外建设“鲁班工坊”,使中国职业教育模式加快走向世界教育舞台中心。
三是按需开展多方面教学内容。职业院校在国(境)外办学,除了开展技术技能培训,还积极传播中国文化,如汉字汉语、传统中医、饮食厨艺等,促进了中外人文交流。实践证明,通过职业教育传播中国文化,更加符合国外普通民众了解中国文化的习惯,是深化中外交流与合作的有效途径。
二、关于吸引国际学生来国内职业院校留学
2017年正式设立并启动“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每年提供不少于3000个奖学金新生名额,通过部委合作、省部合作、高校合作模式,为沿线国家专项培养行业领军人才和优秀技能人才。此外,教育部还支持和鼓励地方政府、企业和高校设立来华留学奖学金或助学金,形成多元化来华留学资助体系,吸引国际学生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学生到包括职业院校在内的国内高校留学。
下一步,教育部将按照中央关于“走出去”的指示精神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部署,重点抓好几项工作:一是加强沟通协调,主动联系外交部、商务部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支持职业院校“走出去”。二是积极推进试点,继续推动有条件的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开展试点工作,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国家战略的意识、能力和水平。三是完善中外合作机制,利用中俄、中美、中法等八大人文交流机制,加强职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支持职业院校引进国(境)外高水平专家和优质教育资源,鼓励中外职业院校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四是扩大来华留学规模,吸引国际学生到我国职业院校学习和进修,提高我国职业教育国际影响力和知名度,为职业院校“走出去”提供人才支撑。五是积极筹措经费,统筹利用国家留学基金、中国政府奖学金等渠道,同时鼓励各地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多渠道筹措职业院校“走出去”经费,促进国内外职业院校全方位交流与合作。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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