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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4011号(教育类391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提案〔2017〕第42号

  您提出的“关于在阿联酋等国家建立中文学校的提案”收悉,经商外交部,现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在阿联酋当地长期工作的中国公民子女缺失中文教育,应建立中文学校的建议十分中肯。建立海外中文学校不仅能解决海外中国公民的实际困难,也有助于增强我国海外侨民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提升下一代对祖国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此外,开办海外国际学校也是世界主要国家通行做法和主要趋势。对海外中国公民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问题,我们将积极研究。

  一、目前所开展工作

  (一)我国部分驻外使领馆从解决驻外外交人员随居子女中文教育以及德育教育问题入手,探索性地创办了以中文和中国文化为主要教学内容的“阳光学校”,为随居子女提升中文水平、回国入学升学创造有利条件。我们认为, 阳光学校在多年实践中积累了较丰富的办学经验,已具备国际学校的雏形,可作为未来兴办海外中国人学校的“种子”。

  (二)阿联酋政局稳定,治安良好,经济发达,是中东地区经济、贸易、金融、航空中心,也是首个同中国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海湾阿拉伯国家、“一带一路”合作重点国家以及华侨华人最多的西亚北非国家。近年来,中阿关系全面、快速发展,各领域合作均走在其他地区国家合作前列。目前,我国在阿华侨华人约20万人,中资企业4000余家。阿领导人高度重视中文教育,已提出希望在阿100所学校教授中文。教育部将予以全力配合,为两地中文教育及中国境外学生交流搭建平台、提供便利,把国内优秀的教学经验、教学资源传播至境外,切实提高境外中文学校的教育质量。

  (三)目前,我国在阿开设有阿扎伊德大学孔子学院和迪拜大学孔子学院,鼓励在阿公民子女到孔子学院学习汉语和中华文化。国家汉办已与阿教育部就在阿中小学开设汉语课计划达成共识,2017年拟在5-10所学校开设中文课程,驻阿中国公民子女可到试点学校就读。

  二、工作建议

  总体上看,我国推进海外中国公民子女义务教育的海外办学基础和客观条件也在逐渐成熟。我国宜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总结经验,创新思路,同时借鉴世界各国有益做法,扎实推进阳光学校建设,积极开拓海外国民义务教育,并适时创办中国国际学校。相关工作建议如下:

  (一)建立海外办学跨部门工作机制。建立海外中国人学校涉及外交、教育、财政等多个方面,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下一步,建议由外交部会同财政部,将创办中国国际学校纳入财政支出总体规划中统筹考虑,适时全面启动相关工作,申请设立有关专项,就海外中国公民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论证,并逐步将阳光学校向中国国际学校过渡。

  (二)加强管理与服务工作。一是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明确管理职责。现阶段对阳光学校实行以外交部管理为主,财政部、教育部配合的管理模式。二是建立稳定的教师选派机制,由外交部会同教育部、国务院侨办及相关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等共同负责教师选派事宜,探索建立地方对口支援驻外阳光学校机制,确保学校师资队伍规模合理、流动有序、派出及时。三是为阳光学校日常运营开支提供资金保障,切实满足学校在教学场所、教材书籍、器材设备等各方面的软硬件需求。

  (三)研究创办中国国际学校。适时启动相关工作,包括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组织专业的运营团队、建立专门的师资队伍、提供稳定的资金保障等。在充分调研和筹备的基础上,可考虑在需求最为迫切、条件最为成熟的1-2个城市先行试点,将阳光学校对驻在国中资机构、华人华侨子女开放。同时,可结合国内大学、中学在海外办学情况,统筹考虑试点建立中国国际学校事宜。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教 育 部

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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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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