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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第7781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2018〕第77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香港推动‘国民身份认同’及‘人心回归’的两大关注议题的建议”收悉,经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香港与内地教育交流工作

  教育部高度重视香港与内地教育交流与合作,积极组织实施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交流活动。

  一是持续开展中小学师生教育交流。针对港澳中小学生需求,精心安排“薪火相传国民教育系列活动”“港澳教育界国庆访问团”“华夏园丁大联欢”等品牌活动;参与央视主办的2017全国十大“最美教师”评选,香港教师谭蕴华荣获“最美教师”奖;邀请港澳教育界人士逾万人来内地参访,展现国家发展新貌,加强国情、国史和中国发展道路、发展理念、发展成就宣传,增进香港青少年的国家认同感。

  二是持续开展高校师生教育交流。深入推进“港澳与内地高等学校师生交流计划”(以下简称“万人计划”)平台建设。港澳与内地高校全年签署400多份合作协议,共有10000名港澳大学生到内地高校进行学习、科研、实习。“万人计划”实施五年来,内地高校累计组织约2000个交流项目,参与师生达4万余人次,受到了港澳高校师生广泛欢迎和认可;邀请港澳学生参加 “2017军事课教学展示——军事五项活动”、“首届大学生军事技能专项展示活动”、中美创客大赛、第三届“互联网+”全国创新创业大赛等多项全国性大学生活动。

  三是推动内地与港澳高校科研合作。支持粤港澳高校联盟发展壮大,支持成立京港大学联盟、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打造区域校际交流合作平台;支持香港高校与内地高校共建创新中心、联合实验室、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深化香港与内地高校科研交流合作。

  二、关于香港国民教育工作

  习近平主席高度重视香港青少年教育问题,2017年7月视察香港时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殷切寄语香港同胞坚持“三个相信”,鼓励当代香港青少年把握历史机遇,选择正确道路,报效香港、报效国家;希望特别行政区政府注重教育,加强引导,着力加强青少年的爱国主义教育;希望香港社会各界人士关心、支持青年,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为他们成长成才创造良好条件,使爱国爱港光荣传统薪火相传,“一国两制”事业后继有人。

  教育部支持香港加强国民教育、基本法和中国历史文化教育,支持香港教育局的课程改革工作,欢迎香港教育局就课程和教辅教材等与我部共享资源、加强协作,并根据香港方面的实际需要提供必要的协助。教育部还主动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根据香港青少年学生的认知特点和发展需求,有效开展国情教育交流活动;鼓励内地与香港专家、教师加强交流,共同开展课程和教材的开发与研究,编写更有针对性的教材,提高教学质量。

  三、关于推动香港学生来内地升学工作

  教育部采取多种措施支持香港青少年学生来内地学校就读。

  一是教育部每年组织有关高校赴香港举办“内地高等教育展”,不断加大内地高等教育在港宣传力度。2017年,内地100多所对港免试招生高校参展,并邀请香港企业高管、中学校长和内地高校毕业港生分享内地就业前景,受到香港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和积极参与,参观规模超万人,品牌效应初步显现。

  二是教育部每年在香港为报读内地高校的香港学生举办行前培训,由港生教育培养经验丰富的辅导教师或管理人员开展辅导讲座,通过免试招生渠道入学的在校或毕业港生介绍经验,加强对报读内地高校香港学生的引导和服务,提高报到率。

  三是教育部会同财政部于2017年10月联合印发了《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39号)《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40号),大幅提高奖学金额度,增设特等奖,拨款由每年2000多万元增至每年5000多万元,提供约9000个奖励名额,获奖学生比例不低于30%。

  四、关于香港与内地专业资格互认工作

  2005年,原人事部印发了《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允许符合相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注册建筑师等38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2012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复同意了广东省关于开展粤港职业资格互认试点的请示,原则支持广东省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开展价格鉴证师、执业药师、社会工作者3项职业资格互认试点。资格互认项目的试点工作方案,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国务院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批准后实施。目前,广东省正在研究制定试点工作方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会同国务院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继续支持广东省加快推进粤港澳职业资格互认试点工作,逐步扩大互认范围,加大内地与香港人才的交流力度。

  感谢你们提出的宝贵建议,期待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与支持国家的发展。

教 育 部

2018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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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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