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提案〔2018〕第423号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国民待遇、培育国民意识、全面促进香港青年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提案》收悉,现就涉及教育部业务部分答复如下:
一、积极推动对港招生
截止到2017年10月,共有1.5万多名港籍学生在内地28个省(区、市)的400多所高校和科研院所就读。经过多年实践,香港学生到内地就学渠道有效拓宽,学位学历层次不断丰富,招生规模稳步扩大,目前已形成“统一考试、免试招生、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多元招录模式。截至目前,共有102所具有对港免试招生资格的内地高校,教育部将会同国务院港澳办、中央政府驻香港联络办等有关部门,结合香港实际需求,进一步研究扩大对港免试招生内地高校数量的必要性、可行性。
为支持解决香港副学士学位毕业生学额不足问题,为此类学生提供更多升学渠道,教育部将华侨大学作为试点院校,同意其自2016年3月起正式开展招收香港副学士学位毕业生衔接学士学位课程的工作。据华侨大学统计,2016年和2017年分别仅有7名和2名香港副学士学位毕业生前来学校报到。下一步,教育部将会指导内地高校了解香港社会和学生具体专业需求,稳步推进此事,把好事做好。
二、出台便利措施
近年来,根据中央统一工作部署,教育部出台了一系列便利香港同胞内地学习、就业、生活的新举措。
对于您关心的港生在内地就医问题,教育部于2013年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将在内地(大陆)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通知》。自2013年9月起,在内地(大陆)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按照属地原则,自愿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与所在学校内地(大陆)大学生同等标准缴费,并享受同等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您就加强港澳学生培养议题提出了很好的工作建议,符合当前中央关于加强香港青年学生工作等政策方向。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从服务中央战略出发,围绕新时代港澳台工作大局,加大对香港学生的培养支持力度,继续为香港青年在内地就学、就业、生活创造更多便利条件,让香港青年愿意来、方便来、留得住、干得好,增强在内地发展的安全感、归属感和获得感。
衷心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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