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在陆台湾学生工作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教育部、国务院台办等部门一直高度重视对在校台生的培养、管理和服务工作,2016年修订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港澳台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以下简称“96号文”),根据两岸关系形势变化和中央对台决策部署,对台生日常管理、开展国情教育、成立台生社团等提出了新的要求和规定。
在完善台生日常管理上,96号文规定招收台湾学生的高校应完善培养、管理和服务机制,明确学生管理机构,归口统筹。从近期教育部调研情况看,各高校基本都设立了港澳台办公室和专职教师岗位,按照“保证质量、一视同仁、适当照顾”原则开展对台生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
在加强对台生思想教育方面,各高校目前普遍开设针对台生的国情教育课程,政治课和军训课学分可以用其他国情类课程学分代替。从近期调研情况看,各校对这一政策要求贯彻落实较为到位,台生接受度较高,实施效果较好。教育部将继续会同国务院台办等部门进一步加强高校台生的思想教育,增进他们对祖国大陆的了解和认同。
在丰富台生课外活动方面,大陆相关部门和机构一直鼓励台湾学生积极参与两岸交流活动和社会实践。自2016年起,国务院台办等部门还创设了大陆台生实习活动,每年较大规模组织大陆台生赴央企和大陆知名企业开展暑期实习,通过提供优质高端的实习岗位,让台生更多了解大陆,长见识、开眼界。
在成立台生社团方面,根据96号文要求,高校参照大陆学生相关政策批准成立、指导和管理港澳台学生社团,并为其活动提供便利。目前高校各级学生社团原则上都向台生开放,有些高校在校团委指导下成立独立的台生社团,有些高校则在校学生会成立了港澳台学生分部。下一步,教育部和国务院台办将重点鼓励在校台生加入各高校学生社团,引导其更多融入校园生活,与大陆同学多交往;指导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积极组织台湾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公益活动,扩大社会接触面;同时继续督促指导高校加强对台生社团的管理指导,加强与台湾高校学生社团联系,引导其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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