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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083号建议的答复

教外建议〔2020〕150号

  您提出的“关于国际学生管理干部可持续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完善政策制定,为留管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保障

  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于2017年联合发布《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第二十五条明确指出“高等学校应当设置国际学生辅导员岗位,了解国际学生的学习、生活需求,及时做好信息、咨询、文体活动等方面服务工作。国际学生辅导员配备比例不低于中国学生辅导员比例,与中国学生辅导员享有同等待遇”,为高校国际学生辅导员岗位的设置和整体队伍的建设提供了政策依据和保障。

  2017年9月,教育部修订出台《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43号令),对辅导员的工作要求与职责、配备与选聘、发展与培训、管理与考核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尤为关注加强国际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

  2018年教育部印发的《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中提出,高等学校应依照《办法》,建设面向来华留学生的辅导员队伍,制定辅导员岗位标准,有计划地采取培训等措施,提高工作队伍的业务能力、外语水平和跨文化能力等,以针对来华留学生特点提供有效的指导和服务。

  2020年4月,教育部等八部门出台《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对包括国际学生辅导员在内的辅导员队伍的发展、晋升、选聘、待遇等进行了规定,并将在下半年以适当形式对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实际工作中也注重国际学生辅导员典型选树,如2019年教育部会同中央宣传部首次评选“最美高校辅导员”, 其中王玉芬老师就是浙江大学的国际学生辅导员。

  二、加强留管干部培训,推动来华留学提质增效

  根据《规范》要求,高等学校的各个职能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积极为来华留学生的管理和服务提供支持,应当为来华留学生教育配备充足的工作人员,配备比例和岗位待遇不低于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为不断提高留管干部队伍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提高来华留学管理服务质量,教育部自2003年起开始举办基层留管干部专题培训班,对接收国际学生的有关院校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强化培训。培训内容涉及来华留学相关政策和法规、国际学生管理综合技能、签证申请表办理等专项业务技能、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际能力、舆情应对与突发事件处理、全国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使用等多个方面。截至2019年底,培训班已举办25期,共计培训留管干部3400余人。

  如建议中所提到的,来华留学管理干部作为与国际学生直接、频繁接触的一线工作人员,在提高国际学生管理服务水平、培养国际学生知华友华情感、提升中国教育国际声誉等方面有着特殊的作用。下一步工作中,教育部将继续指导和督导各地各高校深入落实有关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辅导员队伍建设体制机制,提高留管干部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推动来华留学事业长期、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9月16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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