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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863号(教育类272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外提案〔2020〕270号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高职教育走出去机制设计助力“一带一路”的提案》收悉,经商商务部,现答复如下:

  职业教育“走出去”是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重要内容,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外职业教育交流与合作、提升我国教育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深化教育改革、共鉴共享职教改革发展经验与成果、推进我国高职院校国际化建设的探索性举措。

  根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教育部于2015年废止《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暂行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5号),取消境外办学的行政审批,高等学校可结合实际情况自主走出去开展境外办学。近年来,教育部采取系列措施推进境外办学工作。  

  一是出台境外办学指南。为加强理论指导,教育部委托高教学会与职教学会开展高等学校境外办学课题研究,并于2019年9月发布《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指南》,鼓励学校在“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开展境外办学。同时,教育部正委托中国职教学会开展课题研究,结合职业教育办学特点,初步起草《高等职业院校境外办学指南》,从项目筹划、前期筹备、教育教学、运营与管理、监督与评价等多方面给予指导意见,全面涵盖办学形式、学员管理、师资建设、财务管理等办学事项。下一步,将会同有关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具体内容并择机发布。

  二是推进鲁班工坊建设。为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推动职业教育“走出去”,打造职业教育国际合作品牌,教育部正会同有关单位积极推进鲁班工坊建设。鲁班工坊是中国院校单独或合作在境外设立的职业教育机构或项目,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职业技术人才。当前,正推动成立鲁班工坊建设联盟,为全国优秀职业技术院校、企业、研究机构及社会组织搭建交流与合作的平台,积极响应办学所在地企业,特别是“走出去”中资企业的人才需求,多种合作方式为当地企业提供高等职业教育及职业技能培训服务。

  三是加强职业教育走出去质量建设。在教师培养方面,根据办学规划和专业设置情况科学制定境外办学师资队伍规划,通过境内选派或当地招聘等途径遴选具有国际化教学及管理能力的专业教师,通过访学进修、合作交流、课题研究、技术学习等方式进行师资培训。在教学管理方面,境外办学者应邀请专业教学领域专家成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制定详细的人才培养方案,根据办学所在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教学语言及教材,进行课程设置。在质量标准方面,境外办学颁发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证书的,应根据法律法规确定授予标准、申请流程、认证程序等。根据办学所在地的国情和教育需求积极开发和推广人才培养标准及评价体系,建立有效的教育质量检测和保障体系。

  您提出的关于高职教育“走出去”办学的相关建议极具参考价值。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有关单位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鼓励校企合作、提升开放质量,推动高职教育境外办学工作长足发展。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10月28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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