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外提案〔2020〕271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一带一路”倡议下高等教育境外办学的提案》收悉,经商外交部,现答复如下:
境外办学是加快和扩大教育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在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外人文交流、培养知华友华亲华力量、提升我国教育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我国高校国际化建设的探索性举措。
近年来,教育部会同外交部等有关部门,采取系列措施优化顶层设计,加强理论指导,提升战略意义,打造精品项目,鼓励高校在“一带一路”沿线地区“走出去”开展办学。
一是优化顶层设计。教育部高度重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教育交流与合作。2016年,印发《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为教育领域推进“一带一路”教育行动提供重要支撑。截至目前,教育部先后与广西、甘肃、山东、重庆等18个省(区、市)签署《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国际合作备忘录》,并在2020年启动“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部省品牌培育项目”。 在外交部推动下,首届和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联合公报中均纳入了“加强在教育等领域合作”等内容,为不断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高等教育的交流与合作注入信心与动力。
二是加强理论指导。根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教育部于2015年废止《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暂行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5号),取消境外办学的行政审批,鼓励高等学校结合实际情况自主走出去开展境外办学,给予高等学校更充分的办学自主权。教育部委托高教学会与职教学会开展高等学校境外办学课题研究,并于2019年9月发布《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指南》,指导学校重点分析“一带一路”建设的人才需求,同时注重为中国“走出去”企业培养合格人才,着力探索在“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办学。
三是打造精品项目。积极支持并指导双一流高校及高职院校结合国际化建设实际情况,探索开展“走出去”境外办学,不断打造精品办学项目。例如,指导厦门大学依法依规赴马来西亚独立开办分校,推动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建设;支持复旦大学推进赴匈牙利办学工作,建设复旦大学布达佩斯校园项目;推进鲁班工坊建设,助力职业教育“走出去”,打造职业教育国际合作品牌。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共有44所高等学校赴“一带一路”沿线地区举办28个境外办学机构、47个项目,涵盖23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你们的提案对当前推进“一带一路”高等教育境外办学有关情况的分析全面深刻,提出的建议切合推进有关工作的实际需要,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有关单位,指导我高等学校根据国际化建设情况,结合当前有关国家实际需求,不断优化完善办学模式,建设专业师资团队,以“一带一路”国家(地区)为重点,推进境外办学工作。
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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