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6〕第477号
您提出的“关于把戏曲纳入学校教育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戏曲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戏曲相关教育对于帮助学生吸收民族文化智慧,提高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对促进戏曲繁荣发展、加强学校戏曲教育提出了要求。教育部对此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加强学校戏曲教育。
一、 将戏曲教育内容融入大中小学课程
根据有关要求,教育部在音乐课程中有机融入了戏曲教育内容。如,义务教育音乐课程要求小学3-6年级学生“聆听中国民族民间音乐,了解有代表性的地区和民族的民歌、民间歌舞、民间器乐曲和以京剧为代表的中国戏曲及曲艺音乐,体验其不同风格”。初中学生要“聆听中国民族民间音乐,简单描述其不同地域特点或民族风格,能够说出戏曲、曲艺的主要种类和代表人物”。普通高中学生要“学习中国传统音乐,感受、体验音乐中的民族文化特征;认识、理解民族民间音乐与人民生活、劳动、文化习俗的密切关系”。普通高中艺术课程还设置了“戏剧创编入门”“戏剧表演基础”“中外戏剧鉴赏”等选修模块,供有进一步学习兴趣和需要的学生选择。此外,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阶段还留出一定的课时空间由地方和学校根据当地的特点和需要安排课程内容。许多地方和学校根据自身优势和特点,积极开发有民族、地域特色的戏曲相关课程,加强传统文化教育,增强育人效果。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普通高校面向非艺术类专业的大学生开设公共艺术课程,包括《戏曲鉴赏》课程,并计入学分。普通高校要在开设以艺术鉴赏为主的限定性选修课程基础上,开设艺术实践类、艺术史论类、艺术批评类等方面的任意性选修课程。要依托本校相关学科优势和当地教育资源优势,拓展教育教学内容和形式,要加强优秀传统文化的教学内容,增强学生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艺术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持续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
2006年以来,教育部、文化部、财政部每年联合组织开展的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始终坚持育人为本,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已经成为引领青年学子提升精神境界的重要平台。在国家和地方优秀艺术院团赴学校的演出中安排了京剧、昆曲、豫剧、黄梅戏、川剧、秦腔、民族民间音乐歌舞等传统文化艺术经典剧(曲)目。十年来,反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的节目已占总演出剧目的80%以上。同时,在艺术教育专家讲学团的专题讲座中安排了中国画、书法、篆刻、民间工艺、民族音乐、民族民间舞蹈和戏曲等相关内容。我们将在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中,进一步加大戏曲传承普及的力度,在全国统一编排中向戏曲类内容倾斜,安排更多的戏曲类节目参加巡演;同时明确要求各省市组织的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更关注戏曲类内容,改进组织方式,扩大普及对象,让更多的学生从中受益,使戏曲艺术的普及,成为传承优秀文化艺术、增强热爱中华优秀文化艺术情感的有效途径。
三、将学生相关学习情况纳入评价体系
2014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明确将艺术素养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学生在戏曲等方面的学习经历与突出表现可记录在综合素质档案之中,为学生升学和就业提供参考。此外,教育部还制定了《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自2015年开始试点实施。该办法既关注学生艺术课程学习水平,也关注学生参与艺术实践活动的经历。这些举措将对戏曲文化进校园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教育部
201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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