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6〕第372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重视学前教育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为适龄儿童提供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是政府应尽职责。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的目标,国务院出台《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基本方向,出台了十条强有力的政策措施,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
2010年起,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以县为单位实施第一期、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国家实施一系列学前教育重大项目,支持地方发展学前教育。一是加大对学前教育投入。各级财政把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2010-2016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学前教育资金1027亿元,地方财政投入超过3000亿元,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总量比5年前增长了6倍,并重点向中西部农村、边远、贫困地区倾斜。二是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在国家项目支持下,各地大力发展公办园,安排实施了一大批新建、改扩建公办园项目,特别是加强了农村乡镇公办园建设。据初步统计,五年来,各地新建、利用闲置小学改扩建幼儿园、增设小学附属幼儿园超过12万所,公办资源不足的问题得到一定缓解;同时各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生均补贴等多种方式,积极引导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三是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国家出台《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加大幼儿园教师培养力度,2015年中等师范以上学前教育专业在校生达66万多人,比五年前增长了1倍多。中央财政投入23亿元,实施幼儿园教师国培计划,培训中西部地区农村幼儿园教师90多万人次。四是强化学前教育监管。教育部修订《幼儿园工作规程》,出台《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各地积极加强幼儿园动态监管和业务指导。按国务院要求,各地对无证办园进行分类治理,整改合格的颁发办园许可,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卫生基本要求的,依法予以取缔,并做好幼儿分流安置,保障孩子们的安全健康。
总体来看,近几年学前教育取得了快速发展。截至2015年底,全国幼儿园已达22.4万所,在园幼儿4265万人,比2009年分别增加了8.58万所、1607.3万人,增长了62.08%和60.48%。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75%,比五年前提高了24个百分点,“入园难”得到有效缓解。但由于底子薄、欠账多,当前学前教育发展规模和质量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入园需求。
目前,我们正按照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政策措施,将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发展和监管学前教育的责任,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一是大力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要继续花大力气发展公办园,城市要着重抓好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公办资源不足的地方要优先办成公办园。对于未按规定建设和移交的,要进行专项整治。农村要完善公办园体系,特别要加快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乡村幼儿园建设,每个乡镇至少举办1所公办中心园,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联合办园,完善县乡村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同时也要积极扶持和引导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二是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切实落实各级政府投入责任,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支持力度,推动各地制定公办园生均拨款标准,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加大对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资助力度。三是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加大师资培养力度。通过增加编制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快补充幼儿园教师。加大国培计划力度,提高农村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四是进一步提高各类幼儿园办园水平。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加强幼儿园的动态监管,规范各类幼儿园办园行为,完善教研制度,加强对薄弱幼儿园的帮扶和业务指导,整体提升学前教育质量。
关于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的问题。我们组织专家对此做了研究,专家们认为,义务教育具有普及、免费和强制等特点,目前老百姓在学前教育阶段的主要诉求是希望政府承担更多责任,尽快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实际上是要优先解决保障入园机会和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问题。目前各级政府正在集中力量推进学前教育普及、健全成本分担机制。同时我们鼓励地方加大投入力度,探索实行一定年限的免费教育。一些地方已开始这方面尝试,如:甘肃实行学前三年免费教育,陕西实行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对学前教育是否应该具有强制性,或多长年限的学前教育应该具有强制性,各界还有不同看法,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论证。
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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