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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107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2016〕第7号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改善农村幼儿园办园水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是我国学前教育的短板。《教育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都把农村学前教育作为重点,要求各级政府把学前教育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努力提升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水平。

  2010年以来,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采取一系列举措,支持各地实施好一期、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农村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一是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国家实施了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和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项目,重点支持中西部农村地区新建、改扩建公办园,依托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并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二是加大对农村学前教育投入。各级财政把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截至2016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学前教育专项资金1000多亿元,地方财政投入超过3000亿元,并向农村、边远、贫困地区倾斜,同时,探索建立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三是加强农村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国家出台《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和《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实施幼儿园教师国培计划,中央财政投入23亿元,培训中西部地区农村幼儿园骨干教师90多万人次。各地通过公开招考、特岗计划、免费师范生等多种方式补充农村幼儿园教师。已有半数的省区市出台公办园教师编制标准,逐年补充在编教师。四是提升农村幼儿园办园质量。教育部修订《幼儿园工作规程》,出台《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指导各地加强农村幼儿园动态监管和业务指导。江苏、山东、贵州、陕西等地建立了城乡幼儿园对口支援、结对帮扶机制,提高农村学前教育质量。

  经过几年努力,农村学前教育面貌有了很大改善。2015年全国农村幼儿园达15.5万所,在园幼儿2775万人,分别比五年前增加了4.99万所、786.5万人,增长了47.7%和39.6%。但总体上看,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较差、运转困难、保教质量不高等问题还普遍存在,需要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我们将按照十八届五中全会“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快农村学前教育发展。一是继续增加农村普惠性资源。加大农村特别是连片特困地区公办园建设力度,完善农村公办幼儿园体系,每个乡镇至少举办1所公办中心园,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联合办园,构建县乡村学前教育服务网络。二是推动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要求各地制定公办园生均拨款标准,增强农村幼儿园运行保障能力。三是加强农村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在加快核定公办园编制的基础上,鼓励地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编制不足问题。支持地方通过公费定向培养、上岗退费等方式,为农村贫困地区补充幼儿园教师。加大国培计划力度,提高农村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四是提高农村幼儿园教育质量。继续改善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为其配备必要的玩教具图书。完善教研指导网络和帮扶机制,充分发挥乡镇中心园的辐射作用,加强对农村幼儿园的业务指导,整体提升农村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

  关于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的问题。我们组织专家对此做了研究,专家们认为,义务教育具有普及、免费和强制等特点,目前老百姓在学前教育阶段的主要诉求是希望政府承担更多责任,尽快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实际上是要优先解决保障入园机会和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问题。目前,各级政府正在集中力量推进学前教育普及、健全成本分担机制。我们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大投入力度,探索实行一定年限的免费教育。一些地方已开始这方面尝试。如甘肃省实行了学前三年免费教育,陕西省实行了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对学前教育是否应该具有强制性,或者多长年限的学前教育应该具有强制性,各界还有不同看法,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论证。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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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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