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6〕第226号
您提出的“关于将安全教育列入中小学课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中小学阶段结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认知发展规律,开展生命安全教育,提高中小学生面临突发安全事件时自救自护的应变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安全事件对中小学生造成的伤害,是基础教育的重要任务。教育部高度重视生命安全教育,专门印发《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将生命安全教育知识系统融入中小学课程教材,创新教育形式,培养师资力量,加强教育督导,切实增强生命安全教育的实效性。
一、以课程为载体开展生命安全教育
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认知规律,国务院批准印发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提出课程设置应遵循综合性、实践性的原则,减少课程门类,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义务教育阶段,生命安全方面的知识作为必修内容已系统融入中小学德育、体育与健康以及初中生物、化学、地理等课程。
1.中小学德育课程有关要求。小学1-2年级品德与生活课程要求学生“了解当地多发的自然灾害的有关知识,知道在紧急情况下的逃生或求助方法”“认识常见的交通标志和安全标志,遵守交通规则。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避免意外伤害”。
小学3-6年级品德与社会课程要求学生“知道应该爱护自己的身体和健康。知道日常生活有关安全的常识,有安全意识和基本的自护自救能力”“了解本地区交通状况,知道有关交通常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注意安全”“了解曾经发生在我国的重大自然灾害,认识大自然有不可抗拒的一面,体会人们在危难中团结互助精神的可贵,学习在自然灾害面前自护与互助的方法,形成相应的能力”“从防火、防盗、防触电、防中毒、防溺水、防雷电等方面,查找有关安全的小常识和发生安全事故的案例,以知识竞赛、设置情境等方式,学习、演练自救互救方法”“收集有关地震、洪水等重大自然灾害的典型事例,认识灾害的巨大破坏性。开展逃生模拟活动”。
初中思想品德课程要求学生“能够进行基本的自救互救”“通过观看纪录片、图片等方式,初步了解地震、火灾、水灾等灾害,学习一些自护、自救、互救、他救的常识”。
2.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有关要求。重点是“增强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掌握基本保健知识和方法”等。如:小学1-2年级学生应“知道基本的安全运动知识和方法,注意体育活动和日常活动中的安全”“熟悉一些简单的紧急求助方法,如发生紧急情况时会拨打求助电话”。
小学3-4年级学生应掌握“中暑的识别和预防”“鼻出血的简单处理方法及其他简便的止血办法”“初步树立食品安全卫生意识,不吃不洁、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小学5-6年级学生应“能够识别常见的危险标识”“了解煤气中毒、触电、雷击、中暑的发生原因及预防和简易处理方法等”“了解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如购买包装食品时注意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有无胀包或破损;不购买无证摊贩的食品;不采摘、不食用不认识的野果、野菜和蘑菇;了解容易引起食物中毒的常见食品等”。
初中学生应“比较全面地掌握安全运动、保护他人和自我保护的方法以及常见运动损伤的紧急处理方法;基本掌握溺水的应急处理方法”“在日常生活中走路、骑车以及特殊气候(如下雨、下雪、大雾等)条件下注意安全,懂得自然灾害(如地震等)或突发事件(如火灾等)发生时主动规避危险的知识和方法”“懂得食物中毒的常见原因等”。
3.其他课程有关要求。初中生物课程要求学生“关注食品安全”“概述安全用药的常识” “学会运用一些急救的方法”,“模拟练习人工呼吸或止血包扎”“调查当地有关食品安全问题的实例”等。初中化学课程要求学生“知道某些物质(如一氧化碳、甲醛、黄曲霉素等)对人体健康的影响,认识掌握化学知识能帮助人们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了解有关误用化学物质危害人体健康的事件;被污染或变质的食物对人体的危害”等。
根据课程标准要求,上述学科均将安全教育内容系统纳入相关学科教材。
二、创新安全教育形式
1.开展应急疏散演练。2014年,教育部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要求组织应急疏散演练的中小学校每学期不少于5次,幼儿园每季度不少于1次,演练中学生应在2分钟内完成,小学生应在3分钟内完成,为学校更好开展针对地震、火灾、校车事故等的应急疏散演练提供了参考。
2.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教育部单独或会同其他部委先后印发《关于加强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预警通知》《关于预防学生溺水事故 切实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2015年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方案》《2015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重点工作》《关于开展2015年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的通知》等,针对校园及周边安全、防溺水、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等安全热点问题进行专题部署,对各地各校做好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目前,各地中小学、幼儿园以《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为基本依据,以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12•2”交通安全日等为重要抓手,以课程教学、专题活动、实践演练、日常活动为主要渠道,以开学初、放假前等为重点时段开展安全教育,初步形成完整的安全教育体系。依托学习网连续一年开展全国性的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我们还要求学校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致家长信等渠道,向家长普及安全知识,督促家长落实监护人职责。同时加大学生安全教育宣传力度,发布《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在中央电视台和中国教育电视台播放校园安全公益广告和滚动字幕提醒,通过手机短信和教育部官方微博、微信发布安全提示,提醒家长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监管,引导社会共同关心少年儿童安全。
三、加强安全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1.配备专职安全教育教师。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指出,中小学在核定的人员编制范围内,按照职位分类、专兼结合、一人多岗的原则,合理配备教职工,严格按照教师资格确定专任教师。安全教育教师属教师系列,其编制包含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内,各地中小学可根据对安全教育教师的实际需求,结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在总量控制的范围内,配备一定数量的安全教育教师。
2.加强安全教育教师培训。从当前实际出发,短期内大量补充安全教育教师到中小学任教较为困难。因此,加强在岗教师安全教育培训是保障中小学开展安全教育的重要措施。教育部不断完善教师培训机制,大力开展安全教师培训。2010年以来,采取国家级示范培训与地方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与远程培训相结合、专题培训与综合培训相结合、“送培下乡”与远程在线培训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将安全教育作为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重要内容,有效提高了中小学安全工作水平。
3.关于安全教育教师的职称评定。2012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分类推进教师职务(职称)制度改革,完善符合各类教师职业特点的职务(职称)评价标准。”2015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具体办法。从事安全教育的教师可以依照上述规定,申报参加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师职称评审,取得相应的任职资格。
下一步,教育部将进一步指导各地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在县域范围内统筹中小学教师资源,确保基本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以保障基础教育发展需要和素质教育全面实施。同时,在“国培计划”项目中加强安全教育相关内容的培训。根据基础教育关于安全教育相关课程的改革进展和需要,推动各地级市实施中小学安全教育相关内容的师资培训,提高中小学教师安全教育的水平和能力。
四、开展安全教育督导检查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高度重视安全教育督导工作,一直将其作为教育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一是进行了专门部署。2015年和2016年,先后两次召开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如何做好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求各地着力强化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督导检查,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自查、重点抽查和督办督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及时落实整改措施。二是印发了专门文件。为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工作落实情况检查监督机制,2015年,联合公安部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对中小学、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和督查与责任追究提出了详细的要求。同时,督促相关省(区、市)抓紧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省级校车服务方案,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三是开展了专项督导检查。为指导各地切实落实学校安全教育工作,2015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先后组织开展了春季、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工作,均将“学生安全知识教育情况”列为督导重点内容。2014年下半年以来,还先后印发重大事项督办单88份,督促、指导各地切实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着力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坚决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下一步,教育部将督促、指导各地各校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定期组织校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继续严格涉校涉生安全事故督办,坚决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和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二是密切警校合作,配合公安部做好校园安全隐患排除和重点防控,继续联合开展“护校安园”行动及校园安全交叉检查,维护校园安全和师生安全。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教育部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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