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教育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7096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2016〕第435号

  您提出的“关于逻辑生活,生活逻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国基础教育一直非常重视对学生的逻辑思考与推理能力的培养。在数学、语文、思想政治等学科课程中系统安排了逻辑相关教育内容。数学课程中尤其重视,设计了从小学到高中系统的专门的学习模块。《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明确要求培养学生的推理能力,要求学生学习“从已有的事实(包括定义、公理、定理等)和确定的规则(包括运算的定义、法则、顺序等)出发,按照逻辑推理的法则证明和计算”等。《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指出,“正确的使用逻辑用语是现代社会公民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无论是进行思考、交流,还是从事各项工作,都需要正确地运用逻辑用语表达自己的思维”,专门安排了“常用逻辑用语”、“推理与证明”等学习内容,着力培养学生的演绎推理和逻辑证明能力。内地学生的数学学业水平在国际上受到一定认可,与长期坚持、重视逻辑推理能力的培养是分不开的。语文课程也通过说明文教学、学生习作指导等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此外,《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实验)》专门设置了“科学思维常识”选修课程,要求学生“遵循逻辑思维的要求”,“结合具体的推理过程,说明演绎推理要遵循逻辑规则”等。今后,我们会更加重视、关注学生的思维发展,培养学生良好的思辨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教育部

  2016年9月20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杨霞(实习))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