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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332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2016〕第87号

  您提出的“关于推行学前义务教育护航‘全面两孩’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中央编办,现答复如下: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的目标,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十条强有力的政策措施。

  2010年起,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以县为单位编制实施第一期、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国家实施一系列学前教育重大项目,重点支持中西部农村地区和城市学前教育薄弱环节。一是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推动学前教育发展。2011-2016年,中央财政投入学前教育专项资金超过1000亿元,地方财政投入超过3000亿元,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总量比5年前增长了6倍,并重点向中西部农村、边远、贫困地区倾斜。二是多措并举,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国家实施了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和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项目,重点支持中西部农村地区新建、改扩建公办园,依托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各地实施了一大批公办园建设项目,加快城乡公办园建设,让公办园能够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扶持企事业单位、城市街道、农村集体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三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国家出台《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和《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指导各地加强幼儿园教师的培养培训和配备补充,落实相应的待遇保障。2015年中等师范以上学前教育专业在校生达66万多人,比五年前增长了1倍多。中央财政投入23亿元,实施幼儿园教师国培计划,培训中西部地区农村幼儿园骨干教师90多万人次。四是加强幼儿园规范管理。修订发布了《幼儿园工作规程》,出台了《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各地加强幼儿园准入、收费和保教质量的监管和指导。各地制定了幼儿园办园标准,严格园舍、师资、卫生安全等方面准入条件。对于无证办园,按国务院要求进行分类治理。经整改合格的,颁发办园许可;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卫生基本要求的,依法予以取缔,并做好幼儿分流安置,切实保障孩子们的安全健康。五是积极推动学前教育立法。2004年起教育部多次就学前教育立法进行专项调研,委托有关科研机构对学前教育立法的国际比较和相关重大问题作了专题研究。2012年,教育部成立了由教育、发改、财政、编制、卫生等多部门组成的学前教育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立法座谈会,部领导组织听取了部分人大代表、专家学者、有关立法机构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同志、幼儿园园长的意见和建议。

  总体来看,近几年学前教育取得了快速发展。截至2015年底,全国幼儿园已达22.4万所,在园幼儿4265万人,比2009年分别增加了8.58万所、1607.3万人,增长了62.08%和60.48%。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75%,比五年前提高了24个百分点,“入园难”得到有效缓解。但由于底子薄、欠账多,当前学前教育发展规模和质量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入园需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学前教育资源短缺、财政投入不足、城乡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在一些地方普遍存在,需要花大力气解决。

  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新增人口的入园需求将从未来几年开始集中释放,对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提出新的挑战。目前,我们正在按照十八届五中全会要求,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总结一期、二期行动计划的经验,研究制定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政策措施,着力构建一个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成本分担机制。各地要分类制定普惠性幼儿园的财政扶持政策,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解决普惠性幼儿园运转难题,让普惠性幼儿园能持续健康运行。中央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和引导地方积极发展学前教育。二是完善布局规划,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要充分考虑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城镇化进程加快等因素,科学测算新增人口及分布变化,以县为单位完善普惠性幼儿园布局规划,努力确保方便就近入园。城镇要加大老旧城区、新建小区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力度,农村要完善公办幼儿园体系,每个乡镇至少举办1所公办中心园,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联合办园。三是构建保障体系,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加大本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的培养力度。通过增加编制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快补充幼儿园教师。通过生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等方式,解决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农村集体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偏低问题。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加大国培计划力度,提高农村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四是继续加快学前教育立法进程。教育部报送全国人大的五年立法规划建议中,已将《学前教育法》作为优先安排项目,将集中力量、抓紧开展起草工作,力争尽快完成草案,报请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审议。

  关于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的问题。我们组织专家对此做了研究,专家们认为,义务教育具有普及、免费和强制等特点,目前老百姓在学前教育阶段的主要诉求是希望政府承担更多责任,尽快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实际上是要优先解决保障入园机会和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问题。目前,各级政府正在集中力量推进学前教育普及、健全成本分担机制。同时,我们也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大投入力度,探索实行一定年限的免费教育。一些地方已开始这方面尝试,如:甘肃省实行了学前三年免费教育,陕西省实行了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对学前教育是否应该具有强制性,或者多长年限的学前教育应该具有强制性,各界还有不同看法,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论证。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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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霞(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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