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6〕第211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切实解决幼儿‘入园难’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现答复如下: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的发展目标。2010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坚持公益性普惠性,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基本方向,围绕扩大资源、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师资队伍和规范管理等方面出台了十条强有力的政策措施,着力解决“入园难”。2014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提出了“扩大总量、调整结构、健全机制、提升质量”的四大任务。2015年,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十二五”以来,各地按照国务院部署,以县为单位连续实施第一期、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切实将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幼儿园建设作为民生工作予以保障。国家实施一系列学前教育重大项目,重点支持中西部农村地区和城市学前教育薄弱环节,支持各地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步伐。一是加大对学前教育投入。各级财政切实把学前教育列入财政预算,2010-2016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学前教育专项资金1027亿元,地方财政投入超过3000亿元,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总量比5年前增长了6倍。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占教育财政投入的比例从2010年的1.7%提高到了3.5%,多年来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不足的问题得有一定缓解。二是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在国家项目支持下,各地安排实施了一大批幼儿园建设项目,五年来,各地新建、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扩建幼儿园、增设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约12万所。积极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把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同时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民办园,采取购买服务、生均补贴等方式扶持和引导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三是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国家出台了《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幼师国培计划中央财政投入29亿元,培训中西部地区农村幼儿园骨干教师90多万人次。已有半数省份出台公办园教职工编制标准,积极核定和补充公办园教师编制。四是加强幼儿园管理和业务指导。教育部修订了《幼儿园工作规程》,出台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各地加强幼儿园准入、师资、卫生、安全等方面管理。针对近年来校园安全事故频发等问题,教育部会同综治、公安等部门开展了校园安全专项整治,指导幼儿园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构建全覆盖的安全防护体系,确保师生安全和健康。
总体上看,近几年学前教育取得了快速发展。2015年全国幼儿园达22.4万所,在园幼儿达4265万人,分别比《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前增长61.8%和60.5%;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75%,毛入园率比五年前提高了24个百分点,“入园难”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但由于长期发展滞后,欠账较多,学前教育仍是我国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普惠性资源依然不足,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占比依然偏低、成本分担机制尚不健全,一些幼儿园管理不规范,办园质量仍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目前,我们正按照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政策措施,推动各地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一是继续增加普惠性资源,着力解决“入园难”问题。要充分考虑生育政策调整、城镇化等因素,优化普惠性幼儿园布局。城市要加强新区和老城区公办园建设,特别要抓好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对未按规定建设、移交或不能提供普惠性服务的要限期整改。农村要每个乡镇至少举办1所公办中心园,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联合办园,完善县乡村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同时要完善普惠性民办园扶持机制,多种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并加强对普惠性民办园办园成本、收费限价等方面的监管,确保普惠实效。二是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努力解决“入园贵”问题。推动各地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占比。出台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和其它各类普惠性幼儿园的补贴标准,率先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加大对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资助力度。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管和指导,切实提高保教质量。落实县级政府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幼儿园的动态监管,促进各类幼儿园规范办园、科学办园。完善学前教育教研责任区制度,发挥好城市优质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作用,加强对薄弱幼儿园的指导,整体提升学前教育质量,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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