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6〕第383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解决学前教育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了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的目标。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出台了十条强有力的政策措施,明确了学前教育性质定位和发展方向,强调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要求各级政府将学前教育作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民生工程,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2010年以来,各地按照国务院要求,以县为单位连续实施一期、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国家实施一系列学前教育重大项目,推进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加大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各级财政把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2010-2016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学前教育专项资金1027亿元,地方财政投入超过3000亿元,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总量比5年前增长了6倍。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占财政性教育投入的占比从2010年1.7%提高到了3.5%。二是多措并举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促进城乡均衡发展。各级政府把农村作为发展学前教育的重点,国家实施了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和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项目,重点支持中西部农村地区新建、改扩建公办园,依托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同时积极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各地陆续出台管理细则,天津、大连、杭州等地规定城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成后无偿移交教育行政部门,用于举办公办园。三是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国家出台《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加大幼儿园教师培养力度,2015年中等师范以上学前教育专业在校生达66万多人,比五年前增长了1倍多。实施幼儿园教师国培计划,中央财政已投入29亿元,培训中西部地区农村幼儿园教师90多万人次。四是加强对各类幼儿园的动态监管和专业指导。教育部修订了《幼儿园工作规程》,出台了《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指导各地加强幼儿园准入、安全、卫生、保育教育等方面的业务指导。各地普遍把普惠性民办园纳入学前教育教研指导网络,采取结对帮扶等多种方式,提高民办园保教质量。对无证办园,各地按国务院要求进行了分类治理,整改合格的颁发办园许可,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卫生基本要求的,依法予以取缔,并做好幼儿分流安置,保障孩子们的安全健康。
总体来看,尽管近几年学前教育发展很快,2015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已从纲要颁布前的50.9%提高到75%,但由于底子薄、欠账多,学前教育依然是教育体系的薄弱环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城乡学前教育发展不均衡、小区配套幼儿园不落实、幼儿园保教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在一些地方还普遍存在。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新增人口的入园需求将在未来几年集中释放,对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必须未雨绸缪,提前做好应对。
目前,我们正按照十八届五中全会“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政策措施,加快构建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一是完善城乡幼儿园布局规划。指导各地充分考虑生育政策调整、城镇化等因素,科学测算新增人口及分布变化,以县为单位完善普惠性幼儿园布局规划,努力确保方便就近入园。二是继续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大农村公办园建设力度,完善以公办园为主体的农村幼儿园体系,每个乡镇至少举办1所公办中心园,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联合办园,构建县乡村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城镇要开展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确保幼儿园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并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完善扶持机制,引导和支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三是健全成本分担机制。继续加大财政投入,推动各地出台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增强农村幼儿园运行保障能力。四是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加大本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的培养力度。支持地方通过多种方式为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培养补充幼儿园教师。加大国培计划力度,提高农村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五是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落实县级政府的监管责任,完善动态监管机制,规范各类幼儿园办园行为。完善教研责任区制度,加强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发挥好城市优质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园辐射作用,加大对农村幼儿园和薄弱幼儿园的专业指导。六是健全督查评估机制。将三期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对各地普及情况进行评估,督促各地进一步落实政府责任,确保普及目标实现。
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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