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386号(教育类142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提案〔2016〕第131号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书法教育真正走进课堂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国传统书法艺术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书法艺术教育对于帮助学生吸收民族文化智慧,提高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多年来,教育部高度重视以书法艺术为重要载体的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教育,先后印发《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和《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了书法教育相关课程的开设要求,多措并举加强中小学书法教育。

  一、明确中小学书法教育要求

  《纲要》明确提出:“中小学书法教育以语文课程中识字和写字教学为基本内容,以提高汉字书写能力为基本目标,以书写实践为基本途径,适度融入书法审美和书法文化教育。”据此,义务教育阶段书法教育以语文课为主,小学阶段要在每天的语文中安排10分钟,在教师指导下随堂练习做到天天练,小学3-6年级每周安排1课时用于毛笔字学习,义务教育阶段美术、艺术等课程要结合学科特点开展书法教育,普通高中可开设书法选修课。要求学生学习和掌握硬笔、毛笔书写汉字的基本技法,提高书写能力,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

  为进一步加强课程实施管理,2016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课程实施监测工作的通知》,将重点对国家规定课程(包括书法课)的开设情况进行监测,督促各地和学校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严格落实课程方案。在要求各地和学校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的基础上,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为地方和学校留出了一定的课时空间,各地和学校可以根据当地的特点和需要安排课程内容。

  二、发挥评价的导向作用

  《纲要》还对书法教育评价提出了建议,要求“中小学书法教育评价要发挥评价的发展性功能,旨在激励学生学习书法的兴趣,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提高书写水平和审美情趣”“提倡在各学科考试中设置卷面分”“中小学书法教育不举行专门的考试,不开展书法等级考试”等。2014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明确将“艺术素养”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学生在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成果等可以记入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参考。

  三、加强书法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当前,中小学书法师资队伍建设存在一些现实困难,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考虑到中小学书法师资队伍的实际情况,现阶段主要是建立一支以语文教师为主体、专兼职相结合的书法教师队伍。根据这一总体考虑,教育部不断加强书法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力度。一是加强书法专业人才培养。全国有十余所师范院校开设了书法专业和书法教育专业,招收培养从事书法教育的专业人才。二是强化师范生书写能力训练。师范院校重视包括书法在内的“三字一话”师范生职业技能训练,通过开展各类活动,提高非书法专业师范生的书法水平以及书法教育教学能力。三是开展教师书法教育培训。在“国培计划”中专设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示范项目,将书法教育相关内容作为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为中小学培养了一批书法教育的“种子”教师。同时,教育部还与中国文联联合启动实施“翰墨薪传•全国中小学书法教师培训项目”,将在全国分五大区分批培训约7000名书法教研员和骨干教师。

  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支持有条件的师范院校开设书法专业和书法教育专业,培养更多的书法教师。进一步加强师范生养成教育,大力开展“三字一话”基本功大赛等丰富多彩的师范生素质培养和竞赛活动,营造良好的书法教育氛围。继续发挥“国培计划”的示范引领作用,为中小学培训书法“种子”教师。

  四、加强教育资源建设

  近年来,按照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和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部署,教育部十分重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提升教育质量。2012年底,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实施“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后,教育部组织信息技术专家、一线优秀教师和学科专家,制作了人教社新版教材小学1-3年级系列教育资源,从2013年9月开始,通过卫星和网络向各教学点推送。目前全国6.4万个教学点全部实现设备配备、资源配送和教学应用“三到位”,很多中心校与教学点实现异地“同堂”上课,共享优质师资,有效破解了长期以来教学点缺少师资、无法开齐开好国家规定课程的难题。

  2012年底,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2013年开始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遴选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并启动“微课”和“主题教学网站”资源共建工作。目前,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的基础教育资源库,已拥有包含文本、动画、视频等7 种形式,300多万条资源,内容涵盖义务教育阶段1-9年级各学科,并已实现与18个省级、9个市县级平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面向全国广大学校和师生提供资源和服务。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教育部

  2016年10月20日

收藏
(责任编辑:杨霞(实习))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