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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637号(教育类261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提案〔2016〕第252号

  您提出的“关于扩大早期教育试点,完善婴幼儿早期教育服务体系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卫生计生委,现答复如下:

  0-3岁是婴幼儿动作、语言、认知、情感等多方面发展的敏感时期。良好的早期养育教育对婴幼儿一生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国家实施一系列重大政策,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健全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加强规范管理,促进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在大力推动3-6岁学前教育普及的同时,按照教育规划纲要要求,我们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对0-3岁早期教育的管理探索。一是明确职能分工。国家发布《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全面提高0-6岁儿童家长及看护人的科学育儿能力”;明确早期教育管理职能,教育部门负责开展0—6岁儿童家长的科学育儿指导,卫生部门负责对0—6岁儿童家长进行儿童卫生保健、营养、生长发育等方面的指导。二是组织开展试点。自2012年开始,在东中西部选择14个有条件的地区,在早期教育管理体制、资源配置、师资培养培训、合理分担成本、规范管理等方面开展试点探索,为早期教育服务监管先期摸索经验。试点地区按照要求,开展跨部门合作,依托幼儿园、社区或区县早期教育指导中心,定期为0-3岁婴幼儿及家长提供营养健康、喂养及早期教育指导服务。三是加强科学育儿宣传。自2012年起将每年5月20日-6月20日定为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确定不同主题,通过公益宣传片、海报、宣传册、电视专家访谈节目等形式,组织开展社会宣传活动,普及科学育儿理念和育儿方法,解答家长的育儿困惑。

  总体来看,虽然近年来学前教育取得较快发展,但资源不足和普惠不够依然是“十三五”期间的主要矛盾,推进3-6岁儿童学前教育普及、解决“入园难”和“入园贵”仍是各级政府的主要任务。上海、北京等经济条件较好、学前教育基本普及的大中城市,在探索建立0-3岁早期教育服务体系方面积累了不少经验。但从全国来看,0-3岁早期教育发展仍处于起步探索阶段,管理体制、投入机制、服务模式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尚不健全,区域差异也很大,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在进一步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健全学前教育体制机制,着力缓解“入园难”的同时,继续推进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及时梳理总结推广试点经验。组织专家研究制定《0-3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科学揭示不同月龄段婴幼儿的发展规律和特点,提出指导建议,为家庭和机构教育、师资培养培训、行业监管提供基本依据。积极会同卫生计生等部门,在早期教育管理体制、队伍建设、监管制度等方面加强探索,为推进早期教育的科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创造条件。

  感谢您对学前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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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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