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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534号(教育类157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提案〔2016〕第145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礼仪及行为规范教育从孩子抓起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文明礼仪是国民素质的重要体现。幼儿阶段是行为习惯和文明礼仪养成的重要时期。从小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文明礼仪不仅能够使人受益终身,而且对提升国民素质、提高国际形象都具有重要意义。

  教育部非常重视幼儿文明习惯养成教育,始终把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文明礼仪作为幼儿园教育的重要目标和内容抓细落好。一是有关保教文件中明确了具体要求。国家修订了《幼儿园工作规程》,发布了《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在健康、语言和社会领域对幼儿的生活卫生习惯、自我保护、社会交往、文明礼貌和行为规范等都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例如:《指南》关于遵守社会规则,4岁的目标是“在提醒下,能遵守游戏和公共场所的规则”;5岁的目标是“感受规则的意义,并能基本遵守规则”;6岁的目标是“理解规则的意义,能与同伴协商制定游戏和活动规则”,充分体现了幼儿行为习惯养成的渐进性和持续性。二是积极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各地开展贯彻落实《指南》的试点工作,汇聚高校、教科研部门、教研部门等专家力量深入研究幼儿在健康、社会、语言等领域的发展特点和规律,重点指导幼儿园抓好一日生活常规培养,鼓励幼儿在日常生活中学会穿脱衣服、摆放整理物品、洗漱清洁,提高自我服务和管理能力。引导教师注重言行的榜样示范作用,让幼儿在观察、体验和模仿中逐步养成良好的社会行为规范。三是加大社会宣传。针对幼儿园和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自2012年起将每年5月20日-6月20日定为“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每年确定不同主题,通过公益宣传片、海报、宣传册、电视专家访谈节目等形式,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生动活泼的社会宣传活动,大力普及科学的育儿理念和育儿方法,引导广大家长注重反思自身的行为,家园配合,共同促进幼儿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文明礼仪。

  行为习惯和文明礼仪的养成教育是一个长久的过程,需要教育机构、家庭、社会的共同努力,尤其需要加快学前教育自身的发展。“十二五”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各地以县为单位连续实施一期、二期三年行动计划,国家实施一系列学前教育重大项目,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取得很大成就,但基础仍十分薄弱,“入园难”“入园贵”仍未根本解决。近年来,社会上关于幼儿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呼声很强。我们组织专家对此做了研究,专家们认为,义务教育具有普及、免费和强制等特点,目前老百姓在学前教育阶段的主要诉求是希望政府承担更多责任,尽快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实际上是要优先解决保障入园机会和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问题。目前,各级政府正在集中力量推进学前教育普及、健全成本分担机制。同时,我们鼓励地方加大投入力度,探索实行一定年限的免费教育。一些地方已经开始了这方面尝试。如:甘肃实行了学前三年免费教育,陕西实行了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对学前教育是否应该具有强制性,或者多长年限的学前教育应该具有强制性,各界还有不同看法,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论证。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在扩大普惠性资源、健全学前教育体制机制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动态监管、强化质量保障,促进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加强宏观业务指导。继续推动各地深入贯彻落实《纲要》和《指南》,指导幼儿园根据幼儿需要制定保教计划、创设教育环境、科学安排一日生活和游戏活动。二是强化教师培训。以需求为导向,开展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努力提高幼儿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和实践能力。三是完善教研制度。建立教研责任区制度,健全教研指导网络,加强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引导教研员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幼儿园教育实践研究和指导。四是研制《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建立科学的评估导向,指导幼儿园不断改进和提高教育质量。

  感谢您对学前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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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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