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提案〔2016〕第268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高度警惕基础教育落入‘学业过剩陷阱’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教育部高度重视控制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引导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新世纪以来特别是教育规划纲要发布实施以来,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推动课程改革取得显著成效,为进一步推动立德树人工作奠定了基础。但从总体上看,课程改革的整体规划、协同推进不够,存在重智轻德,单纯追求分数和升学率,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较为薄弱等现象,与立德树人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对此,教育部高度重视,多措并举改进工作。
一、加强课程实施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课程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更好地发挥课程在立德树人中的核心作用,2016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课程实施监测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中小学课程实施监测工作。监测工作将面向各省(区、市)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学校,覆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学科,涵盖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监测内容主要是课程开设情况、课程标准落实情况、教材使用情况和课程改革推进情况等。目前,正在组织研制指标体系和监测实施方案。教育部将以这项工作为抓手,督促各地和学校开齐开足课程方案规定课程、落实课程内容要点、准确把握考试命题难度。
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013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明确要求守住“保基本”民生底线,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2016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出台《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办法》,将专项督导地方政府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确保该项工作按期完成,达到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
下一步,教育部将在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和中小学校督导评估中,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重点关注和支持薄弱学校,确保中小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都达标。
三、评选表彰基础教育教学成果
为鼓励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依据《教学成果奖励条例》,2014年,教育部组织开展首届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表彰奖励江苏省南通师范学校第二附属小学李吉林申报的《情境教育实践探索与理论研究》、北京市十一学校申报的《普通高中育人模式创新及学校转型的实践研究》等400余项教学成果,大大激发了广大基础教育工作者的首创精神,受到教育战线一致好评。教学成果奖评选后,委托有关专业机构先后组织了约七次大型成果推广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先进理念和成熟经验,引领教学改革。
四、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式启动了恢复高考以来最全面、最系统的一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这次改革总体定位是促进公平、科学选才,旨在破除“一考定终身”,扭转应试教育倾向,更好地推进素质教育,增加学生的选择性,分散学生的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1.加快推进高等职业院校的分类考试。这次改革将高职院校的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既有利于一部分学生尽早地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减轻高考的备考负担,同时也有利于高职院校选拔和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高职院校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可作为入学依据。2015年,这项改革得到大力推进,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到高职招生计划数的50%,约有170万名考生通过多样化的考试录取方式升入高职院校,预计到2017年分类考试将成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
2.扎实推进高考综合改革试点。2014年,上海、浙江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旨在更好地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增加学生的选择性,分散学生的集中一次性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改革的主要内容有:改革考试科目设置,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和考生自主选择的3个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两年来,改革试点已取得初步成效。一是有力地推动了高中教学改革。两地高中已不同程度地开始实行选课走班教学,增加了学生对学习科目的选择性,成为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的新亮点。二是切实加强了学生社会实践。上海市组织认定了1500多个市级和区县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提供学生实践岗位28万个。寒暑假大批中学生走向社会参与实践,赢得了学生家长和社会的普遍赞誉。三是严格规范组织实施纳入国家统一高考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确保了考试安全有序、成绩真实可信。2017年将在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四省市进一步扩大高考综合改革试点,为全面推进改革探索和积累更多有益的经验。
目前,教育部正在积极推进中考改革,将逐步建立基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的多元录取机制,引导初中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五、开展教育质量综合评价
为扭转单纯以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评价中小学教育质量的倾向,引导学校和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2013年,教育部印发《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进行了系统设计、全面部署。《意见》构建了体现素质教育要求、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的绿色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学生品德发展水平、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兴趣特长养成、学业负担状况等5个方面20个关键性指标。指标体系强调综合考查学生发展状况,既关注学生的学业水平,又关注品德发展和身心健康;既关注共同基础,又关注兴趣特长;既关注学习结果,又关注学习过程和学习效益。为进一步完善评价指标、标准和相关配套政策,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确定了上海等30个地区为国家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目前,经过两年多时间的实践和探索,评价改革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评价指标体系逐步完善,在区域内开展评价,改进教育教学,逐步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改变传统的应试教育观,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感谢你们对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教育部
2016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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