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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第3927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2016〕第213号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年幼孩子上学接送难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国家要求义务教育实行就近入学。就近入学是《义务教育法》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和少年儿童身心发育的特点所确定的入学方式,有利于减少少年儿童上下学交通安全风险。近年来,均衡发展的深入推进为就近入学创造了条件。

  其次,国家对学校教育活动的安排有明确要求。2001年教育部印发《义务教育课程实验方案》,明确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周课时数和学年总课时数。我国义务教育实行省级统筹、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因此,2009年《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要求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照不同学段和年级、走读生和寄宿生的实际需要,对学生休息时间、在校学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在校活动内容和家庭作业等方面做出科学合理的安排和严格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在校时间与在校学习时间并不是一个概念,减负是为了减少学生的在校学习时间而不是在校时间。教育部反对上完课后即要求学生离开学校的做法,鼓励学校在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后活动,服务育人需要,也方便家长接送孩子。

  第三,各地根据实际采取综合措施解决孩子放学后无人接、无处去的难题,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

  一是有条件的地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财政出钱在学校开展课外活动,指导教师可以是学校老师,也可以向社会聘请。如从2014年1月开始,北京市推出全市中小学生课外活动计划,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每年投入5亿元用于中小学生课外体育、文艺、科普社团活动。各中小学在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3点半至5点,都会安排课外活动,而费用由财政部门按照城区学生生均400元、远郊区县学生生均500元给予补贴。

  二是在社区推广“四点半课堂”,可与社区的活动室、阅览室、绿色网吧、青少年宫等结合起来,广泛发动社区志愿者、退休教师、退休干部、院校学生等人员参与进来。2015年,石家庄市教育局从2016年春季新学期起,在主城区所有公办小学全面推行免费托管服务,符合要求的家庭均可申请,实施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学校正常放学后延长2小时。济南市、福州市多个社区开设四点半课堂,在事业单位实习生岗位中,政府专门设置了社区志愿服务类,以此鼓励更多大学毕业生投身到社区服务中去。南宁市团委组织在校大学生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开设四点半课堂,解决这些学生放学后无人看管的问题。

  第四,加强对课后托管机构的规范和监管。教育部会同工商、公安消防、卫生、物价等部门加强课后托管机构监管,按照“登记一批,整顿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规范课后托管市场,对督查中发现的不合格托管机构,要求其限期整改,对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确保学生安全。

  下一步,教育部将推广北京等地的做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校内或社区建立托管场所,开展有益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活动,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让孩子们快乐学习、健康成长。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6年7月28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于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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