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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377号(教育类237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提案〔2016〕第228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与利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教育部一直非常重视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特别是农村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在一系列基础教育重大建设工程上积极向农村倾斜的同时,2015年联合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期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推动各地充分发挥学校图书馆(室)育人作用,形成书香校园,引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

  一、关于完善图书采购配送机制

  为提高中小学图书馆馆藏质量,规范馆藏采购机制,《意见》提出,各级教育、文化和新闻出版部门要建立协作机制,完善中小学图书馆馆藏资源招标采购办法及实施细则。逐步健全师生、家长和专家学者等多方参与的采购机制,充分发挥全社会民主监督作用,共同把好中小学图书馆馆藏采购质量关。明确馆藏采购责任主体,将教育部指导编制的《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书目》作为中小学图书馆馆藏采购的主要参考依据。要加强监管,严格审查参与中小学图书馆馆藏招标采购单位资质,加大验收检查力度,严禁盗版图书等非法出版物及不适合中小学生阅读、价格虚高的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进入中小学图书馆。

  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合理确定中小学图书馆藏书复本量标准及馆藏定向补充和剔旧原则。要制定增剔工作计划,严格操作,确保剔旧后每年至少生均新增一本纸质图书,确保实现生均纸质图书册数达标。要改善图书馆馆藏结构,探索建立学生、教师读书反馈和评议推荐制度,遴选学生和教师心目中的好书,让广大师生爱读书,读好书。

  二、关于提高图书的利用率

  为提高图书馆的利用率,充分发挥图书的作用,《意见》要求中小学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40小时,确保每天课余时间、周末和寒暑假期间对师生有效开放,鼓励适当延长并向社会开放。要围绕深化课程改革目标任务,推进图书馆与学科教学有效结合、深度融合,将图书馆作为课程资源进行整合形成教学资源。提升学科教师对图书馆的认识,倡导学科教师自觉利用图书馆改善教育教学,开展教育科研活动,推出一批优秀教学案例和先进教师典型。创新图书借阅方式,简化图书借阅管理,将馆藏资源推送到楼层、课堂,促进师生便捷、有效阅读。要利用一定课时,培养学生搜集、整理、分析和选择信息资源的能力,提高学生信息素养。拓展图书馆使用功能,利用图书馆举办学术讲座,展示师生作品,开展教研、学习交流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书香校园创建活动,结合校园文化,开展经常性主题读书活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阅读兴趣、阅读习惯等有效阅读能力,发挥好引领、辐射和带动作用。

  三、关于提升图书管理员待遇

  目前在我国农村中小学中,图书管理员多由在编专任教师和教学辅助人员兼任,在职称评定、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等方面,均按照国家统一要求进行,自然与在编中小学教师一样,享受同等待遇。对于其因兼任图书管理员可能产生的超出正常工作量之外的薪酬待遇问题,应根据地方或者学校制定的相应政策执行。

  为科学配置学校教职员工,2001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4号)指出,中小学校在核定的人员编制范围内,按照职业分类、专兼结合、一人多岗的原则,合理配备教职工。同时强调,中小学校的管理工作尽可能由教师兼职。确实需要配备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其占教职工的比例,高中一般不超过16%、初中一般不超过15%、小学一般不超过9%。2014年11月,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72号),要求各地坚决贯彻中央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本届政府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有关精神,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由省级政府负总责,实行总量控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将一般性教学辅助和工勤岗位不再纳入编制管理范围。因此,各地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探索设立中小学图书馆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其编制在本校教职工编制总数内合理确定。可建立完善资格准入、岗位聘用和定期考核制度。也可不断提高图书馆专业人员比例,并通过多种方式吸纳优秀人才进入中小学图书馆管理人员队伍。

  为促进图书管理员专业成长,我们鼓励各地创新培训机制,建立分层分级培训体系,制定培训计划,提倡利用网络资源平台开展远程培训,充分利用高等院校图书馆及学术团体、行业组织专业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小学图书馆专(兼)职管理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图书管理员的能力,让图书管理员能够更好地组织课外阅读,给学生推荐优秀图书等,进一步发挥图书馆的育人功能,满足师生学习需要。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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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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