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6〕第15号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校园安全周”活动的建议收悉,经商公安部,现答复如下:
教育部赞同您提出的把每个学期开学第一周和临近放假的最后一周设立为“校园安全周”并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等建议。近年来,教育部将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摆在重要位置,通过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等实施途径,采取课程渗透、专题教育、主题活动和应急疏散演练等方式,不断加强安全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提高师生防范风险的安全意识和救生逃生的防护能力。同时,教育部加强同公安部门等的协作配合,切实加强校园安全日常管理,不断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
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一是将安全教育内容纳入三级课程管理体系。教育部将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内容纳入了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等学科课程标准中,加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如《义务教育地理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要求学生学习地震、火山和防范自然灾害等知识;《全日制普通高中地理课程标准》中,要求学生理解地震、泥石流、滑坡等灾害的产生机制与发生过程,能说明地形、气候、水文等条件与旅游安全的关系,以及所应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体育与健康课程要求小学3-4年级学生“基本掌握体育活动中自我保护和相互保护的知识,消除体育活动中安全隐患的方法以及中暑的识别和预防等知识”。5-6年级学生“了解并学会运动损伤的预防与简易处理”。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中特别留出16%~20%的课时用于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开发安全教育课程。2007年出台了《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进一步明确了对不同年级、不同学段学生安全教育的要求。
二是大力开发安全教育资源。教育部组织编写、开发了《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知识读本》、《春夏秋冬话安全》等安全教育图书和视频资源,向广大中小学免费发放防溺水、交通安全教育等挂图和卡片,开通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网和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中小学生安全教育频道。各地结合实际开发了一批安全教育教材,如上海市的《上海市中小学生公共安全行为指南》、北京市的《大学生安全自救自护知识手册》、湖北省的《生命安全教育》、山西省的《安全》等。
三是把应急疏散演练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抓手。应急疏散演练是最有效的安全教育途径。为增强安全教育的实效性,2014年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指导学校更好地开展针对地震、火灾、校车交通事故等的应急疏散演练。《指南》明确了应急疏散演练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涵盖演练的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总结阶段等全过程。明确了中小学幼儿园为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所需要的各项准备工作和在演练实施阶段需要完成的各项任务。对演练的各个环节、步骤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性意见和规范性要求,适用于全国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在开展针对地震、火灾、校车事故等的应急疏散演练时参考。不仅明确了每个环节做什么,而且明确了在哪里、谁来做、用多长时间等。要求中小学每学期开展5次,幼儿园每季度开展1次应急疏散演练;中学生和小学生应分别在2分钟和3分钟内完成疏散。
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1996年,国家教委等七部门联合发文,确定每年三月最后一个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自1996年以来,教育部联合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安监总局等十余个部委,连续举办了21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鼓励各地将安全教育日扩展为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月。各地也分别结合实际开展了一系列安全教育活动,辽宁、福建等省还将安全教育日扩展为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月。自2013年以来,教育部委托深圳习网连续组织了四届全国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累计参赛人数超过1亿人次。为了推动全国学校安全教育的发展,2013年起,教育部委托中国教育学会在全国开展安全教育实验区建设工作。实验区坚持公益性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截至2015年底,在全国共建立了38个实验区,共覆盖学生5295.032万人、教师114.1669万人、学校12.8723万所,初步建立了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学校安全教育体系和安全教育数据采集分析系统。
五是指导各地认真开展安全专题教育。各地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安全专题教育活动,涌现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如陕西省推行安全教育“教学计划、课时、教材、教学人员、教案、考核六落实”,保证每学期12课时的安全教育;天津市把公共教育安全课程作为一门综合性的必修地方课程,纳入中小学、幼儿园课程体系,每两周安排1学时;河北省要求安全教育采取课堂教育为主、其他教育形式为辅的原则进行,做到“计划、课时、师资、读本、考核”五落实,要求每学期至少要安排4课时安全教育课堂教学。辽宁省、山西省在高校开展“安全教育进课堂、应急演练全覆盖”工作,每学期专题教育不少于8课时,安全教育要纳入新生大一必修课。
六是督促家长落实监护人职责。家庭教育是青少年安全教育的关键一环,为此,我们要求学校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致家长信等渠道,向家长普及安全知识,督促家长落实监护人职责。同时加大学生安全教育宣传力度,连续三年坚持发布预防溺水《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要求家长签字并回收回执,发生溺水事故时要求地方提供溺亡学生家长签字回执。在中央电视台和中国教育电视台播放校园安全公益广告和滚动字幕提醒,通过手机短信和教育部官方微博、微信发布安全提示,提醒家长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监管,引导社会共同关心少年儿童安全。
二、关于强化校园安全日常管理
一是不断完善校园安全法规制度体系。2006年修订的《义务教育法》首次把中小学安全工作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同年,教育部、公安部等10部委以部长令形式印发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构建了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制度体系。2010年出台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2012年,国务院颁布《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切实加强了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了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2013年和2014年,教育部先后出台《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和《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等文件,进一步分解细化学校安全管理职责,构建了学校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2015年,教育部与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2015年,公安部和教育部联合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全面提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水平。一系列政策“组合拳”,推动学校安全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二是部门配合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督促指导。2012年以来,教育部与公安部、中央综治办联合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大力强化校园安保工作,整改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预防查处了一大批涉校案事件,推动提升了校园安防综合实力,涉校刑事案件逐年下降。教育部会同公安部联合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暗访督查,健全固化校园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打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切实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截至2015年,全国近80%的中小学、幼儿园已配备保安员,67%的校园已完成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并基本达到标准要求,全国平安校园建设达标率达到93%以上,省级“平安校园”比例达到27%以上。公安机关在校园周边共设立警务室及治安岗亭17万个,设立“护学岗”26万个,强化了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周边守护巡控,共排查整改校园安全隐患12万处,排查整治周边治安乱点8万余处,排查稳控涉校高危人员16万人,及时发现、预防制止可能危害师生安全的案事件218起,涉校刑事案件同比下降6.7%,发生在校园的危害公共安全和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案件同比分别下降35%、32.1%,为近5年来下降幅度最大的一年。
三是加强安全督导检查,保障中小学生生命安全。为了全面部署和推进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教育部每年都召开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全国学校安全工作,提高学校安全工作法治化水平。教育部严格执行教育突发事件和热点难点问题督办制度,把消防安全、治安防控、食品安全等安全工作作为检查重点,组织开展春秋季开学、打非治违、中小学校舍安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等定期校园专项督查,针对不同季节,督促各地做好汛期校园安全工作和北方地区中小学校冬季取暖工作,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做好安全防范,完善防范预案,健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切实保障师生安全。2015年下半年以来,教育部启动了中小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督导办法和评估指标体系研究工作,在召开专家研讨会、开展基层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已完成专项督导办法和评估指标体系初稿的起草工作,争取2016年下半年印发《中小学校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办法》和《中小学校园安全评估指标体系》,通过组织开展专项督导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基础,提升校园安全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督促省级政府切实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维护学校安全、保障师生安全。
目前,各地中小学、幼儿园以《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为基本依据,以课程教学、专题活动、实践演练、日常活动为主要渠道,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12•2”交通安全日等为重要抓手,以开学初、放假前等为重点时段开展安全教育,促使安全教育走向制度化、常态化。在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努力下,学生安全素养不断增强,学生安全事故大幅减少,非正常死亡人数和死亡率均逐年下降。据教育事业统计分析,2015年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较2011年下降33.94%,死亡率较2011年下降32.09%。同时,连续4年96%以上的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都发生在校外,也说明近年来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升,但有的地方仍存在安全教育实效性不强、监护人责任落实不到位、校外安全隐患没有及时排查消除等问题。下一步,教育部将推动各地将安全教育的各项要求进一步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中小学生的安全素养;继续联合公安部等部门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深入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害儿童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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