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6〕第526号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农村义务教育是我国教育的重中之重,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国家高度重视。多年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16年7月,全国已有1314个区县通过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为了深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今年7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若干意见》),提出了大力办好乡村教育,提高乡村教师待遇,统筹城乡师资配置等十余项改革举措,将持续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协调发展和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发展。
一、努力办好乡村教育
农村义务教育的短板在乡村,要采取多种政策措施办好乡村教育。一是坚持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严格学校撤并程序,合理调整乡村学校布局,积极办好乡村小规模学校,方便就近入学。二是采取倾斜政策补短板。通过开展城乡对口帮扶和一体化办学、加强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和乡村校长教师培训、利用信息技术共享优质资源、将优质高中招生分配指标、义务教育经费及资源配置向乡村初中倾斜等方式,补齐乡村教育短板。三是推动城乡教师交流。城镇学校和优质学校教师每学年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结合乡村教育实际,定向培训能够承担多门学科教学任务的教师。
二、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
提高乡村教育质量的关键在教师,要吸引优秀人才到乡村任教。一是多渠道招聘农村教师。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全国有24个省份实行地方师范生免费教育,每年约有3.4万名师范生和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实施特岗计划。2006年以来,中央财政投入237.8亿元,招聘50万多名特岗教师,覆盖中西部1000多个县3万多所农村学校,留任率达到90%。二是提高教师待遇。2013年起,国家对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学校教师给予生活补助,已下达补助资金66.53亿,惠及94.9万名乡村教师。今年国务院提出要因地制宜稳步扩大实施范围,按照越往基层、越往艰苦地区补助水平越高的原则,使乡村教师实际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同职级县镇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将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保障房体系。近年来中央投资为农村学校建设教师周转宿舍25.3万套。三是改革职称评聘机制。合理设置农村学校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职务(职称)晋升向村小学和教学点专任教师倾斜,确保乡村学校教师职称即评即聘。四是统筹城乡师资配置。建立城乡义务教育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机制和跨区域调整机制,实行教职工编制城乡、区域统筹和动态管理,充分考虑乡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和城镇学校的实际需要,打通教师在城乡学校之间流动的渠道,按照“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办法核定编制,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五是提升教师能力。国培计划已培训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730多万人次,其中农村教师706万余人次,占96.4%,完成了对640多万中西部农村教师的一轮培训。每年组织连片特困地区2000名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参加国家级培训,提升管理能力。
三、义务教育经费向农村倾斜
一是教育经费政策向农村倾斜。2005年,国家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了稳定增长的经费保障机制,率先在农村实现“两免一补”政策。2015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提出,完善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加大义务教育投入,重点向农村义务教育倾斜,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倾斜。在绩效工资总量核定上,对农村学校特别是条件艰苦学校给予适当倾斜。二是实施重大国家工程项目,增加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投入。2007年以来国家实施的国门学校工程、初中工程、校安工程、薄改计划、全面改薄项目等重大国家教育工程项目,都以贫困地区农村学校为重点,极大地改善了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如2013-2018年的全面改薄项目,截至目前,中央财政已累计投入978亿元。三是不断提高保障水平,保证农村学校正常运行。2007年以来,我国6次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中西部小学和初中分别达到600元和800元,东部地区达到650元和850元。四是不断提高学生补助资助经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精准帮扶。我国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全覆盖的教育资助制度,努力保障贫困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失学。2010-2015年全国学生资助资金总额达6300亿元,累计资助学生(幼儿)达4.1亿多人次。资助金额逐年增长,2015年突破1500亿元,资助学生(幼儿)逾8400万人次。2011年国家开始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到目前已投入862亿元,将补助标准提高到小学4元、初中5元,覆盖了29个省份的13.4万所学校,全国受益学生达到3209万人。
四、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在各级政府和全社会树立城乡统筹、一体发展的新理念。从义务教育发展理念、体制机制、政策措施、督导评估等方面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加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一是加快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二是科学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缩小城乡学校差距。逐县(区、市)逐校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台账,全面摸清情况,完善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标准,加快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升乡村学校信息化水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乡镇寄宿制学校提供工勤和教学辅助服务,重点提高乡镇寄宿制学校管理服务水平。同时,促进民办学校提供特色教育服务,增加教育多样性和选择性,激发教育活力,与公办教育和谐发展。三是完善教育治理体系,提升农村办学水平。健全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监测评估标准和督导评估机制,完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机制和管理办法,将村小学和教学点纳入对乡村中心学校的考核,加强乡村中心学校对村小学、教学点的指导和管理。四是保持生源均衡。生源均衡是均衡发展的重要内容。落实《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实行就近入学,完善招生入学政策,禁止考试或各种变相选择生源现象,禁止义务教育阶段举办重点校和各种名义的重点班,新生入学随机编班。将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乡镇初中,稳定农村生源,保持生源分布均衡。五是加强机制建设,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探索建立学生意外伤害援助机制和涉校涉生矛盾纠纷仲裁调解机制,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完善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落实县、乡人民政府属地责任,建立家庭、政府、学校履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
五、深化农村义务教育课程教学改革
提升质量是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发展的关键。一是深入推进实施国家课程改革方案,努力开足开齐开好国家课程。推动城镇优质学校和农村学校结对帮扶,通过教师培训、教学研究、共同备课、流动教学、优秀教师传帮带等多种形式加强农村学校音体美、英语、信息化和综合实践课等薄弱学科教学,全面提高农村学生的综合素质。二是改革教育评价办法。改革考试评价制度,注重过程性、发展性评价,着力扭转单纯以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评价中小学教育质量的倾向,激励一般学生和薄弱学校积极寻求进步,形成全体学生和所有学校共同进步的局面。三是支持乡村学校开展专题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整合试点,减少课程门类和教学内容重复,提高教学效率,进一步增强课程的基础性、适宜性和教学吸引力。四是利用信息技术输送优质教育资源。完善实施“宽带网络校校通”工程和“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免费接入国家基础教育资源平台,重点提升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截至2015年6月底,全国80.6%的中小学实现网络接入,73%的学校已拥有多媒体教室,43%的学校实现多媒体教室全覆盖,6.4万个农村教学点实现了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弥补了音乐、美术、英语等学科师资不足问题,带动了教育理念变革和模式创新。不少教学点通过网络与乡镇中心校或城镇学校异地“同堂”上课,有效地提高了农村教育质量。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落实《若干意见》,完善工作方案,制定配套文件,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均衡发展。推动地方改革评价办法,推动校本教研活动开展,深化农村课程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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